什么人在国外安家落户成都
#成都头条#开心?落户成都啦~附上今年的落户方式~
关于2022年成都落户方式:
一、本科落户要求全日制学历,45周岁以下
二、专科落户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学历
三、国外本科以上学历落户要求:45周岁以下,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技能人才落户要求同一单位2年社保,技能证书
五、职称落户要求45岁以下,同一单位1年社保,中级技术职称以上证书
六、居住证积分落户要求社保连续不断交的缴纳满5年以上,持有成都居住证
七、夫妻投靠落户要求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在成都有房,结婚时间满3年
八、未成年投靠父母落户要求未满18周岁,有房或者父母均为成都集体户
九、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要求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
+、房产落户要求:
1、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备案的房子,面积70平以上。
2、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备案的房子,面积90平以上。
十一、博士后落户要求博士后证书十二、蓉城人才绿卡
以上就是全部啦~我们是学历落户,总共跑了两次,在网上递交资料后,带齐原件去办理,会给你一个允许迁入的证明,然后拿着这个去原户籍地迁出户口,迁出户口时可以代办,但是一定记得写一个委托书,迁出后再过来就可以直接落啦~
速度很快,当场就能落好,但是这个户口不能自己拿着,由他们统一保管,如果要买车买房,你可以借出来,一个月后归还。
落好户别忘记照相啊,穿黑色的衣服,可以淡妆不能带美瞳,头发整理好,有镜子喷壶发卡可以自行整理,小哥哥给拍照,如果不喜欢可以重新拍一次哦,我还是挺满意的~我看好多集美在自助机上办理,大家也可以试试,我自己实在懒得跑了~
一个月后带着证来领新证,也可以选择邮寄~
希望大家落户顺利呀~
#成都爆料# #成都头条# #怎样获得成都购房资格#
哥伦比亚在成都设立领事馆
曹凘源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综合新华社消息,2022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深化中阿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声明提到,“阿方提出希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设立总领馆,总领馆领区为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云南省和重庆市。阿方希在中国增设领事机构,体现了深化双边合作、加强地方交往的愿望。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
自1985年成都迎来首家外国领事机构——原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以来,30多年时间里,先后已有21家外国领事机构落户四川成都,因此,成都也被称为“领馆第三城”。领馆数量排在第一、第二的依旧是上海和广州,其中,上海领馆数量77个,位居第一;广州领馆数量66个,位居第二。
纵观外国领事机构入川历程,2004年,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开馆后,韩国、泰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国相继来川设领。随着四川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2013年以来,外国领事机构以每年一到两家的速度接踵入川。
今年,为了庆祝中阿建交50周年,同时伴随着中阿友好合作年开幕,“领馆第三城”有望再扩容。
相关链接:
部分领馆入川足迹
●2004年12月5日——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开馆
●2005年2月26日——韩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开馆
●2005年4月12日——泰国驻成都领事办公室正式成立(2006年5月升格为泰王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2005年11月11日——法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06年5月——新加坡驻成都领事馆开馆(2011年2月28日升格成为总领事馆)
●2007年4月19日——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13年7月30日——澳大利亚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14年11月12日——新西兰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14年11月17日——以色列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15年6月18日——波兰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15年9月8日——捷克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16年11月30日——瑞士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18年4月11日——奥地利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21年5月24日——尼泊尔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2021年7月8日——智利驻成都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阿根廷希望在成都设立总领事馆 “领馆第三城”有望再扩,哥伦比亚在成都设立领事馆
#成都头条#画饼充饥?望梅止渴?高层次人才现实中无房可买,只能购买普通的商品房!高新区“海归”质疑:成都市人才公寓销售不合理!
6月9日,高新区一“海归”向有关部门建言:我是去年年底从国外归来,作为引进人才加入成都某高校的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虽然可以获得成都市相关的人才认定,拥有购买人才公寓的资格,但是发现现实中无房可买,只能购买普通的商品房。具体的原因在于成都市人才公寓的销售政策极其不合理。
以我工作高校所在区域为例,其临近区域有一新开发小区,按照公示信息可知,其留有800多套人才公寓面向区域内的高校、高科技公司等单位的高层次人才销售。该小区在今年六月刚刚交房,但是是在去年9-10月之间征集相关人才购买申请。根据相关公示信息可知,在去年征集的一个月之间只卖出去80多套人才公寓;尚且剩余700多套人才公寓。
但是按照现行政策,开发商将剩余的人才公寓全部按照普通商品房销售,去年十月之后就不再接受人才公寓购买申请。在我工作的高校周围没有在建或者规划的其他人才公寓,那这就意味着只有刚好踩在去年9-10月之前大概一年之内回国或者来蓉工作的人才才有机会购买该公寓,这是极其不合理的规定,因为在这样有限的时间段内必定只有极少数人才碰上了这个机会。跟我同一批次选择成都的海外归国人才们都面临这样的困境。
我们希望,在预留的人才公寓没有销售完的一段时间内,也可以继续接受人才购房申请,甚至可以同时接受普通购房和人才购房申请,这才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具有灵活性、有温度的人才政策;也兼顾了开发商等相关各方的利益。否则,空有表面的吸引人才的政策,但是人才享受不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反而给成都的引才政策带来负面效应。
昨天上午,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回复称:
您反映人才公寓项目剩余房源无优惠的相关问题,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工作严格依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在首轮面向高新区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条件的人才租售后,剩余房源销售由开发单位自行组织,优先面向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新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和因工作调动调入我市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驻蓉部队、单位人员等群体销售,并不再享受优惠,符合政策要求。
针对高新区暂未解决安居需求的人才,高新区在持续推动人才公寓土地供应、建设、销售等工作,未来仍有人才公寓项目上市,不断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笔者的话●
从回复中看得出,人才公寓由于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已经有些名不副实了。事实上,人才公寓的初衷,正是解决人才的安居落户,安心工作,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有分析人士也指出,人才公寓的政策配套相当重要。如果在规划人才公寓的时候,提前与相关的企业做好销售方面的对接,根据企业的需求来设计规划,甚至进行定制,相信这样的人才公寓才真正达到梧高集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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