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持证人12项积分指标分值总和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积分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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