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 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关系佐证材料(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学历认证书;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本人到现场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7、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4、温馨提示
(一)来蓉技能人才是指户籍在成都行政区域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成都某法人单位从事与技能工种相匹配工作的人员。
(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等级即可;
(2)女性年龄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3)男性年龄4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三)申请人可先登录网址:http://202.61.89.173/(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或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
注意: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1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3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如无法查询,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部门作出说明,经相关鉴定部门认证后,方可有效。
(四)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1)若申请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可不用提交;(2)若申报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则须提交。
(五)如单位用工是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须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劳动合同及劳务派遣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六)如需代办人来办理落户手续,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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