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单位集体户应该怎么样办理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成都落户通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所需材料:
1、申请设立集体户公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本单位设立的批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办公经营场所或集体宿舍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拟落户人员名册;(原件)
5、落户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指定集体户户主、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交所需材料;
2、受理机关进行审核: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地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办理
办理地点:各区公安办证中心
三、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上面的内容就是成都落户通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市单位集体户应该怎么样办理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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