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积分指标,积分满140分,社保满五年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的具体指标及其分值:
(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提供材料: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及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省社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原件)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经成都市政府批准,2020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如果积分不同,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如果积分相同则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入户名单确定后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但这只是够资格申请,具体分数要看当年的名额,因为规则是分高者得
一;积分的获取规则
1. 稳定职业指标:
按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每年积10分 半年积5分
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2.5倍)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3倍)
——分别加10分、加20分
2. 居住引导指标:
自有住房、租赁住房
——连续居住每年积5分
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
——每年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
——每年加4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3. 就业引导指标:
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
——每年积10分
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
——每年加4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青臼江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
——每年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4. 入户区域引导指标
申请人可在自有住房、居住证地址选择入户区域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加10分
申请入户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加20分
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
——加30分
5. 技术技能指标
属于66个产业功能区《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
——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以下3种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1)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
——分别加40分、30分、20分
(2)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
——分别加40分、30分
(3)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
——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6.个人贡献指标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
(1)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
——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7.年龄指标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加50分
36周岁至45周岁 ——加40分
46周岁以上 ——不加分
8.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
——每条减10分
9. 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每次减100分
被强制戒毒——每次减50分
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每次减20分
如何积分入户
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_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网上查询打印的缴信息):
5、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与积分指标申请项目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
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2022年成都积分落户需要140分,成都积分情况具体如下: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落户政策:一、学历落户,根据学历以及取得学历的时间差异,学历落户分为几种情况:大专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技能落户。来蓉技能人才是指户籍在成都行政区域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成都某法人单位从事与技能工种相匹配工作的人员。三、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简单来说,就是职称落户。需满足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四、人才绿卡入户
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拥有蓉城人才绿卡,即可落户成都。五、积分落户。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0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六、购房落户七、投靠落户八、其他落户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第五条 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积分落户成都新政策如下:
1、完成居住登记,在成都合法稳定居住,有成都市居住证;
2、在合法稳定就业,单位职工缴纳社保,个体工商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需要连续缴纳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连续缴纳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无任何犯罪记录(包括酒驾等情况也算);
4、居住证积分总分值达到年度落户要求(2023年度是140分)。
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积分受理。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宴大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册答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6、办理入户。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州祥慧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23年成都积分入户最低分值是140分。
成都积分入户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2、合法稳定住所;
3、参加社会保险;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积分入户具体要求如下: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4、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如下:
(1)稳定职业;
(2)居住引导;
(3)就业引导;
(4)入户区域引导;
(5)年龄指标;
(6)技术技能;
(7)个人贡献等加分项;
(8)以及违法犯罪;
(9)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
申请积分入户: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并在蓉参加社会保险的来蓉人员。
积分申请地点:
1、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2、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3、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积分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个人申报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成都在西部地区也是比较发达的城市,所以选择在成都落户的人也是比较多的,其中记分入户是在成都落户的一种方式,主要有基础和导向两类指标,对于参加社保,有稳定的就业和居所的,都是符合记分入户的条件的。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4、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8月27日。
积分申请材料有哪些?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成都市单独立户有什么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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