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主要有:
1、高层次人才必须是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除高层次以外的其他人才,一般指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人才,或取得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2、申请人才公寓,无论是高层次还是其他人才,都必须属于无房户家庭(南宁城区范围),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也不能申请,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以及未享受过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等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 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
想申请人才公寓,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
2、已婚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承诺或未婚承诺;
3、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4、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分类评价证书等相关证明;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或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等凭证。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的通告》
第一条
(一)人才本人属于按照《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人才;
(二)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
(三)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人才安家费补贴待遇或者购房补贴待遇。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一)人才公寓适用对象: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
A、B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C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D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下面是我带来的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仅供参考。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工作合同并且在当地无住房的员工。另外,员工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租金或申购后才能入住人才公寓。
扩展资料: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 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服务发展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科学谋划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提高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健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体现分类施策。根据不同领域、行业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增强改革针对性、精准性。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防止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管理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
——扩大人才开放。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主动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完善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我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成都市人才公寓申请的要求是什么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成都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三、成都人才落户可以落任何区吗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如果是已经购房的,落在房屋所在地。如果公司有集体户的,落在公司集体户;如果公司没有集体户,落在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没工作的,随便落在哪都行,落在任意区县人才交流中心。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人才公寓具备“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人才。
申请人才公寓条件: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与高端人才档案》中的A、B、C、D类标准,并经人力资源部认定;
法律分析:(一)适用对象: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1. 身份证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相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 人才目录》中的 A、B、C、D 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 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第六条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 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 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 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 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 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 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第七条 人才安居资格由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 (市)县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进行认定。 人才公寓的租售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 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租赁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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