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市集体户小孩上 户口 可以怎么做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集体户小孩上户口的流程 根据 户籍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 户口所在地 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二、需提供的材料 小孩的出生 医学证明 ,父母的户口簿、 身份证 和 结婚证 。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 集体户口 ,还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不然就是黑户了,你们的孩子只能落集体户口,还得单位同意才行。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 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 保证书 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2、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 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三、成都新生儿落户的条件 1、新生婴儿可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如果父/母是成都户口,就可以在成都上户);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 常住户口 所在地落户的,且必须提供 法院 判定归父亲 抚养 的证明。 四、成都新生儿办理成都户口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 3、 计划生育证 或 准生证 的原件; 4、父母亲 结婚 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双方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集体户小孩上户口可以怎么做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市集体户小孩上户口可以怎么做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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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父母迁子女户口的流程1、本区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2、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入户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3、主城区外城镇居民入户的,应到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再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持《迁移证》、行政服务中心档案袋、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办理条件1、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必要条件)三、办理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老年父母和被投靠子女关于老年父母原籍身边无子女的书面承诺书;(原件)5、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分析】
成都投靠子女落户申请条件:
1、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一、成都子女随迁入户条件
1、成都子女随迁入户,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亲或者母亲户口在成都本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本市有住房。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才可随迁入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成都市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市户口迁移手续之所需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新生儿作为国家未来的主体,国家在一些政策上也是有规定的,那么新生儿落户政策有哪些呢?新生儿在落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文为你详细介绍。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国家政策及落户手续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4、其他相关材料。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复印店老板都懂)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退休及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
一、在成都能否办理随迁子女户口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明年最大的变化是对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籍要求有所“松绑”。申请人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提供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也可申请。
成都市教育局普一处工作人员表示,各区(市)县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区域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锦江、金牛、武侯、高新、龙泉驿、青白江、都江堰、彭州、崇州、金堂、双流等区(市)县均表示,“有效证明”一般首认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其中个别地方可能会要求加验父母结婚证等材料。 往年,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2016年则调整为只需要“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即可。
二、办理随迁子女户口所需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外来务工人员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其随迁子女就能办理入户手续,故而父母随迁子女成都户口吗是可以的,只是必须满足规定条件才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以升学入户的随迁子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会错过。正常的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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