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6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购房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以“购房落户”的方式落户到成都。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积分落户,之后购买房屋便不能以“购房落户”的方式进行落户。
落户的原则是优先落户至本人在成都市的房屋名下;如果本人在成都市没有房屋,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房屋则可以落户在直系亲属的房屋处;如果本人和直系亲属在成都市都没有房屋,则可以选择落户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
所以,如果2016年在成都购买了房屋,并且面积不足90平方米是不能落户在成都的,如果现在符合积分落户、人才落户等落户条件的,则可以落户在本人在成都市的房屋处。
已落户成都的,市内户口迁移是没有房屋面积限制的
要有前提条件:
1、如果你已经是成都集体户口,想转成独立户口就是买房子
买了房子以后,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去上户口了,需要你带房产证,集体户口单页,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物业出的入住证明,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去你房产地派出所就可以办理户口。
2、你不是成都集体户口,是外地集体户口;在成都有工作,缴纳社保超过12个月,可以买房子,买了房子以后是有面积限制的,需要超过100平米可以落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成府发〔2014〕17号 签发时间:2014-04-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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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第三条,如果你的房子是商品房,且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在2014年6月1日之前,就不按该政策执行,而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否则,就必须满足第二条的所有条件,才能在成都购房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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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上“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暂行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8〕63号 签发时间:2008-12-05
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
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的暂行意见
市公安局
为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在加快灾后重建、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现就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提出以下暂行意见。
一、市外人员到我市入户相关政策。
(一)购房入户。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二)投资入户。
1.在我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2.在我市中心城区一次性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一次性资金投入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或其他农村地区一次性资金投入15万元以上,并经营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三)经营入户。参与我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我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四)纳税入户。在我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我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五)暂住期满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以上(二)至(五)款中,市外人员通过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的,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
(六)大企业引进人员入户。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从事科技开发、经营管理的员工和生产骨干可成建制入户。
二、放宽市内户籍登记。
我市户籍人口可在市域范围内的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入户,对有两套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选择其中一套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入户。
三、本意见涉及面积和金额等相关数据,均含本数。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
五、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份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014年5月4日,成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在成都市内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并取得房屋所有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方可申请入户。
如果你所购买房屋日期在2014年6月1日之前,则不受此政策影响。
“90平以下落户成都的宝典”:
购房入户只是众多入户手段之一,成都的入户方式有很多,买房只是其中一项而已。根据成都市现行的落户管理办法,落户途径有:
人才引进: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集体户口:在成都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暂住人口: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入户: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此外还有经营入户、纳税入户、大企业引进人员入户等多种方式。此路不通咱就换其他途径。
纠正一下,房产落户90平以上只针对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房产的,才能落户
没有房子面积限制,只要房子交房入住后,就可以凭房产证去办理转移手续了
成都集体户口转独立户口的流程以及所需资料在028hukou
com上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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