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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人才落户成都公寓条件(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成都号 2023.05.27 03:35:29 阅读:10次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一)人才公寓适用对象: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

A、B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C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D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嘉兴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是什么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想要全款购买一套房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大多数家庭都是工薪阶层,因此现在许多城市都推出了人才公寓,但入住人才公寓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嘉兴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是什么呢?人才公寓可以买卖吗?想知道就接着看下去吧!

一、嘉兴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是什么

在嘉兴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人员,首先需满足家庭住址不在本市的条件,也就是说在嘉兴未拥有住房,并为市外引进本市市区企事业单位就职人员,同时申请人还需为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如果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相关部门会优先进行安排。

二、人才公寓可以买卖吗

1、人才公寓租住时间超过五年的情况下可以购买,但购买人才公寓后,从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可上市进行交易,房产证满五年后,当地政府可按照房屋原件进行回购,且今后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人才公寓购买申请。

2、取得房产证后满十年的情况下,产权不仅可以进行转让,且转让时不用支付土地增值收益,但如果人才公寓的房产证时间满五年但未满十年,虽然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但需向政府缴纳一定的土地增值收益,且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3、申请人才公寓后,该公寓只能用于自住,不可进行出租或出借,且申请人不可以同时申请租赁与购买人才公寓,如果申请人获得了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租住人才公寓时,可以免交三年的租金。

总结:嘉兴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大部分的人才公寓都为老旧小区,且房龄比较长,因此大家在购买时需考虑清楚,以免买到不适合自己的房子。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下面是我带来的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仅供参考。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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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在嘉兴租住单身人才公寓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在嘉兴市区无住房、从嘉兴市外引进(含本市高校市外生源)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详见正文。

2022嘉兴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一览

租住单身人才公寓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在嘉兴市区无住房;

(三)从嘉兴市外引进(含本市高校市外生源)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从嘉兴市外引进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居住条件确实有困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房源有余的情况下,也可租住单身人才公寓。

(一)近三年内引进的大学专科以上历届毕业生;

(二)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从嘉兴市外引进到嘉兴市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市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租住高端人才公寓。

(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的或在某领域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市地级二等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二)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及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三)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地(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

(四)在嘉兴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或引进大院名校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五)来嘉兴投资、创办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人才;

(六)在嘉兴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七)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在高端人才公寓房源有余的情况下,对已在单身人才公寓居住满三年、落户嘉兴,但尚未落实市区住房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暂时租住(半年)高端人才公寓。

成都人才房申请要什么条件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如果是已经购房的,落在房屋所在地。如果公司有集体户的,落在公司集体户;如果公司没有集体户,落在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没工作的,随便落在哪都行,落在任意区县人才交流中心。

法律依据: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人才安居工程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服务。

人才安居工程的适用对象包括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成都人才公寓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人才公寓具备“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人才。

申请人才公寓条件: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与高端人才档案》中的A、B、C、D类标准,并经人力资源部认定;

成都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适用对象: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1. 身份证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相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 人才目录》中的 A、B、C、D 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 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第六条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 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 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 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 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 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 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第七条 人才安居资格由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 (市)县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进行认定。 人才公寓的租售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 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租赁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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