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究生落户新政策2023如下: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流程2023:
1、准备办理资料
北京人才落户办理流程首先要做的就是准备好办理资料,主要包含的证件资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学位证、专业证书、引进人才审批表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调档案
将以上材料准备好以后,接着带着以上资料到人事局开具商调函,然后拿着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申请档案调离,之后先将档案调到北京。
3、办理迁入证明
档案调离到北京以后,等待人事局的批准之后去取调令。调令拿到后,到所在区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户口迁出
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办理好后就到北京所在区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行了。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2023年杭州落户条件新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者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2023年5月8日起,对已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2023年5月8日起,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在市区办理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在市区办理落户,(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2023年5月8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学历者,可按“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在市区办理落户。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45岁到50周岁,不含50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其他落户的标准
1、购房落户
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2、积分落户
第七期积分落户将于2023年9月1日到30日申请积分,11月1日到30日申请积分落户,2024年3月份公布积分分数线。
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3年8月1日(含)前取得(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参加积分应用的,指标计算截止时间为当期积分应用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其中,捐赠、志愿者服务、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取得。
杭州博士人才引进政策2023如下:
1、全日制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杭州1个月社保,可落户(毕业2年内,可无需社保直接落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50周岁以下,杭州1个月社保,可落户(毕业2年内,可无需社保直接落户)。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55周岁以下,可先落户后就业,无需社保直接落户。
4、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5、杭州留学生落户:对于国(海)外留学生落户杭州的条件,与国内学历落户要求一致。
落户材料:
1、户口簿及身份证。
2、毕业证书,如是国(境)外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无需提供)。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落户地相关证明:
①落本人住房:需提供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已有户口本的需提供户口本。
②落单位或人才市场: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③挂靠亲友:需提供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引进服务蓝谷主导产业发展和建设国际海洋创新高地的各类产业人才,结合蓝谷实际,制订如下政策。
01
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 实施顶尖人才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或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3年内按照20%、30%、50%的比例给予500万元安家补贴;对柔性新引进的顶尖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蓝谷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
2. 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给予新自主培养的山东省泰山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柔性新引进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奖励。
3.实施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充分发挥产业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驱动作用,按照人才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在蓝谷区域内新注册的涉海产业及蓝谷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企业(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蓝谷年度财力贡献50万元以上)和金融机构中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上的人才,连续3年按照该人才上一年度所形成的蓝谷财力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每个企业或机构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单个企业或机构的奖励对象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该企业或机构对蓝谷财力贡献的30%。
02
打造更加系统完备的人才培养发展平台
4.支持产学研用平台建设。鼓励蓝谷企业及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引才平台。对蓝谷新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含分站)、流动站(不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建站(基地)资助。被评为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或取得优秀成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按照省、国家级扶持资金1:0.5比例进行配套。
5.鼓励特色人才集聚平台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建设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等引才载体,对蓝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新设立的经青岛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按照青岛市扶持资金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03
构建更加活跃的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6.激发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活力。设立“蓝谷聚才用才”示范单位和“蓝谷爱才育才”先进单位荣誉奖项,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各类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对新自主培养顶尖人才的蓝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自主培养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蓝谷企业,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7.发挥企业引才聚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人才引进中的主导作用,对蓝谷企业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每引进一人给予企业3000元、5000元奖励,新引进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的按照引进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执行。
8.鼓励社会中介机构深度参与招才引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引进全职顶尖人才、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及相应层次优秀人才落户蓝谷企业的机构和个人,根据青岛市评定结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奖励。
04
打造更加完善的人才保障服务体系
9. 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租赁型人才公寓实现“拎包入住”,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80%,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院士、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连续3年免租。新引进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200元的标准(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最高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对新引进的来蓝谷创新创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蓝谷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15万元安家费用补贴。
10.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打造线上和线下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与人才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设立蓝谷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落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待遇落实、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就医保健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05
附则
1.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事业部新引进的紧缺、急需重点人才以及蓝谷重点服务、建设的人才平台,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本政策支持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蓝谷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不享受以上扶持政策。企事业单位需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被扶持单位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资金。
3.本政策内容与以往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人员、企业、机构获得的相关奖励(资助)出现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资助)。本政策所称“以上”含本数。本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4.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由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一、此次新规定的变化
1.全日制大专将不能再直接落户,需要考取中级职称。
2.核准要求:全日制本科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40岁以下,全日制博士45岁以下。
3.随迁:2年为5年;父母投靠,8年为15年。
4.留学生开始有和年龄要求,要求跟国内一致。
5.取消对计划生育的审核,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审核要求。
二、《意见征集稿》政策解读
1.高化:大专入户取消,中级职业资格从中专到大专。
2.化:核准类入户化,影的是本科45岁改35岁,大专入户直接取消,卡掉了大量潜在入户人群,其他都有不同程度的年龄收减。新政实施后,深圳的入户门槛进一步化。
3.随迁和父母投靠大幅收紧:尤其是父母投靠,从8年改为15年,还增设了各类条件,说明深圳并不欢迎太多老年人来深养老。
4.深圳高校直接入户:目的是吸引外地考生来深圳高校就读。
三、新政策开始执行时间
1.深圳公布的通告显示: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文件草拟,根据《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就《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3日前通过相应渠道进行反馈。
2.也就是说,在今年的6月3日前,新的入户政策还不会马上执行,符合原有条件想要入户的人群可以抓紧时间办理深圳入户。
3.深圳每年落户新政实施基本上都是在9、10月份左右,终定稿和意见征集稿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具体执行时间还是要实际为准。
四、哪些人群窗口期
1、全日制大专:年龄在35岁以下,趁新政还没正式实施,现在入户依然来得及!快可以25天成功办理入户。
2、全日制本科超过35周岁:落户新政实施后,全日制本科超过35周岁将无法落户,所以趁着目前还的窗口期抓紧时间落户。
3、全日制硕士超过40周岁,新政一旦实施,全日制硕士超过40周岁将无法落户,想要入户的朋友的窗口期办理落户。
4、年龄符合、人在异地:目前《征求意见稿》还没有提到对社保缴纳的要求,这一要求大概率后期涉及到具体的办理实操中。
5、只想申请落户补贴:落户政策已经收紧,本科入户深圳补贴政策有效期到9月可能就要取消了。
2022年将是深圳落户政策收紧的拐点,拐点已到,未来落户政策只会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紧。
一、上海落户条件2023年新规:上海居转户
居转户是大多数人上海落户的方式之一。
有6大类可以选择:中级职称、激励条件、科创人才、临港新片区人才、张江科学城人才、其他激励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
在五个新城工作,居转户期限可以从原来的7年放宽2-4年
新五城普通单位工作,持有居住证5年+社保5年(新五城工作时间2年以上),近4年36个月社保基数大于1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在五个新城重点单位工作,持有居住证3年+社保3年(五个新城工作时间超过2年),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大于1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具体居转户社保个税要求:
(一)7年居住证+7年个税和社保
1、居住证、个税、社保≥84个月
2、前3年个税、社保不看
3、近48个月内累计36个月的个税和社保≥2倍社保基数
(二)7年居住证+7年个税+中级职称
1、居住证、个税、社保≥84个月
2、前3年个税、社保不看
3、后三年,近48个月内,36个月的个税和社保≥1.3倍社保基数
(三)5年居住证+5年上海纳税
1、居住证、个税、社保≥60个月
2、近48个月内,累计36个月社保等于3倍社保基数,个税要匹配(非常重要)
二、上海人才引进落户
以下几种人才,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直接落户,而且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上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主要对象是高层次人才,重点包含以下几类:
1、高学历人才;
2、高级职称人才;
3、高技能人才;
4、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有相应学位)、取得高级职称(有相应职务);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列入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3、本市(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团队核心成员(负责人)。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有相应学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2年以上工作经历);
4、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转化承担单位等);
(三)、高技能人才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有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
2、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3、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航运专门人才、传统医学人才、体育(文化)专门人才;
2、本市各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3、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三、上海留学生落
上海留学生落户是一种比较快的方式,基本上2年就可以搞定。
前段时间,上海市人社局更新了世界排名前100院校的留学生申请通道。有一些留学生可以直接落户。
2023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主要满足以下5点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回国后要求、社保个税要求、学校要求、公司要求。
条件1:学历学位要求
落户要求最高学历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要求各个学历的人国外学习呆满如下时间:
(1)国外博士:国外学习至少满一年(360天),联合培养可以180天;
(2)国外硕士:还是国外至少待满半年(180天);
(3)外国本科:要呆满两年(720天)。
(4)进修、访问学者:还是呆满1年(360天)。
条件2:回国后要求
2023留学生落户上海新要求中对回国要求非常低,只要在回国之后2年内到上海工作,缴纳1倍以上社保半年即可申报落户。并且新要求中取消了第一份工作一定要在上海的要求,意思就是说你回国后第1份工作不需要一定在上海,你也可以选择在其他城市工作,后面再来上海。
条件3:社保个税缴纳要求
2023年社保基数预估12500元/月,以此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的参考基准,留学生不同倍数的社保基数如下:
1倍社保基数12500元/月连续缴纳半年;
1.5倍社保基数18750元/月连续缴纳一年。
个税会因为请假、提成、薪资调整等原因变动,但一定要保持在基数要求以上,不然则会重新累计。更换公司或者公司更换主体都需要重新累计社保;材料提交后,审核期间不能离职。
条件4:学校要求
学校排名是有要求的,世界排名500以外的学校需要交连续12个月的社保,达到1.5倍基数。世界排名前500内连续缴纳6个月,1倍基数就好,排名100名以内的学校不看基数半年即可申请,排名50名内的学校更是可以签约单位之间申请。
条件5:公司要求
留学落户对公司也是有一定要求,内资企业需要公司注册资本大于100万的,外资企业注册资金的话换算汇率同样要大于100万。另外跟单位签约的劳动合同需要大于等于2年,并且申请时截至有效期大于3个月,这个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跟单位确认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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