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上 户口 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 证人 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 试用期 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 营业执照 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 纳税 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医疗保险 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 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 签注 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 城区 (包含 锦江区 、 青羊区 、 成华区 、 武侯区 、 金牛区 、 高新区 )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一.居住证,现在办理居住证需要提前半年向居住地派出所提成申请,条件是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 社会 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 社会 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二:需提供连续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三:居住证明,(物业或者社区证明:)自购房屋需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租赁房屋需要在房管局正式备案的租赁合同。
四:户口簿
五:一般在四月五月份的时候学校门口会贴出招生计划和所需材料,因为政策是每年都在变化,你需要提前去了解报名参加摇号。
六,现在入学和升学外来人口还需要居住证积分,需要达到一定的分值。
七,转学不接受当年毕业的学生。
想要在成都读书要提前一年到派出所登记,要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社保满12个月的证明。在单位上班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要营业执照。如果是转学还要到学校开学藉证明。派出所开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我现在就在办这个,跑了几天了还不知道办得下来不。
1限购政策,以个人为单位。成都户口或者是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可以在成都限购区内买房。2,贷款政策,首套最高可贷7成,2套11区最高可贷7成。贷款利率,多数银行是首套上浮10%-20%,二套上浮20%-30%。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二、外地人在成都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三、成都购房入户的条件是什么?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成都购房新政策规定在成都高新区内买房的话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肯定是需要有当地的户籍,而且对于购房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会保险都有着一定的要求,要求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4个月以上。另外成都市政府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如果是二套房的话,首付比例是40%。
青羊区2023年小学入学政策如下: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房屋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入学。
青羊区简介:
青羊区,别名西城区,隶属于四川省成都市,区境东邻锦江区,南接武侯区、双流区,西连温江区,北抵金牛区、高新区西区。地属东部季风区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淡水资源丰富。截至2021年,全区面积66平方公里,辖12个街道。
青羊区因区内著名道观“青羊宫”而得名,是历史文化悠久的风景名胜区。公元前316年秦灭古蜀,在旧都一带设成都县,青羊区是古成都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90年建青羊区。2010年9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市政府驻地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迁至成都市武侯区锦悦西路。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现在,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房入户
仅针对本市农民
《细则》的出台意味着对我市原本的户口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最让人关注的一点乃是“租房可以入户”的新规定,但这一规定对租房者也有具体要求。何建生表示,“租房可以入户”仅针对户籍在本市的农民,而且租用的是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时间1年以上的方可在租房地入户。
●《细则》摘录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购房入户
二手房不再被“歧视”
何建生表示,这次对购房入户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过去购房入户中心城区只能是商品房,调整后二手房也能入户;过去购商品房,购房面积或金额其中一项符合条件可迁入,调整后的政策,无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只有面积限制,统一为90平方米以上,无金额限制,而且需提供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证明。
●《细则》摘录
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投资入户
政策有三大调整
●《细则》摘录
在我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大专学历
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细则》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细则》摘录1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细则》摘录2
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
暂住入户
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除了可以通过购房、投资、人才引进等途径办理入户手续之外,这次入户政策调整还增加和扩大了入户内容。何建生在解读《细则》时表示,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细则》摘录
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户口转农村
我市实行严格控制
按照此次政策调整内容,入户中心城区堪称条条大路通成都;那么在本市农村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城镇居民,是否能将户口迁到农村地区?
对此何建生表示,此次市委、市政府《意见》中已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和市外人员向我市农村迁移。除婚迁投靠外,我市的城镇人口、已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及市外人员,不得向我市农村地区迁移。确因特殊情况迁入的,迁入后不得享受我市农村的各种待遇和征地补偿政策。
●《细则》摘录
婚迁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各区(市)县农业部门出具同意迁入农村地区证明、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新闻链接
户籍政策的17个名词解释
1、农民
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未征地农转居”人员。
2、中心城区和郊区(市)县
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
郊区(市)县是指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大邑县、邛崃市、郫县、崇州市、新津县、双流县、彭州市、金堂县、都江堰市、蒲江县。
3、区(市)县城
是指区(市)县党委、政府所在地。
4、建制镇
是指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命名的镇。
5、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
特指在本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内征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修建的,经房管部门颁发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6、房屋产权证
是指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由各级区(市)县政府、区(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7、合法固定住所
是指对实际居住地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包括购买的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自建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租赁房管部门直管公房。
对租赁的私房,一律不得纳入“合法固定住所”的范围。
8、住房证明
是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使用证、土地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公房租用证及单位分房证明并且经公安机关编制了门牌号的证明。
9、入住证明
由入户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10、生产性投资
是指《营业执照》中生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制造两大类。
11、劳动合同
是指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12、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
是指外地的城镇居民在我市就业后,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含省社保经办机构),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且缴纳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有间断。
13、亲属关系证明
是指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民户口簿等证件以及公证书、裁决书等其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14、未成年人
是指18周岁以下的人员(含18周岁以上的在校高中学生)。
15、学历证明
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教育、普通高校、民办高校、自学考试、远程教育颁发的院校毕业证书;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毕业证书;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技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国家认可的具有国民教育资格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16、职称(职业资格)证明
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或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17、无职业证明
是指失业证。
新落户人员就业及社保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高新南区、天府新区买房条件更加明确: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住房限售时限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买房有限制,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一、根据成都现行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政策规定的前置条件为: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二、成都市内迁移户口需要的材料:
1、本人提供迁入区房产证原件
2、原户口簿、身份证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有小孩需要小孩出生证
5、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提供一张一寸的照片,到迁入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
扩展资料
成都市购房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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