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1、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镇,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2021成都落户新政策: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落户条件:45岁(含4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成都籍毕业生(含国外本科),可申请落户成都;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条件:35岁(含3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含国外大专)可凭毕业证在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成都;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落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成都户籍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落户成都;
4、专业技术人才落户。落户条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岁(含45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落户成都;
5、技能人才落户。落户条件:在本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落户成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成都市统一的落户政策,包括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购房落户、平迁落户、技能落户等。
其中成都东部新区在“人才落户”和“积分入户”两项政策上具有比较优势。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在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办证中心地址
成都市东部新区简州新城管委会7号楼(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社区警务支队简州新城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27031940
成都落户具体有条件落户、积分落户、其他落户三种渠道,
条件落户政策
重点大家比较关心的本科学历落户、投靠落户、蓉城人才绿卡人员进行详细讲解
1
本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大学本科毕业证;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
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有多种情况,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投靠。
具备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有效期内居住证;
5.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技能人才落户
具备条件: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
2021年户口迁移政策有要持相关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户口的程序是: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的派出所户籍处办理,工作人员将会发一张户口迁移证进行填写,然后把户口从该地方的户籍档案里面注销;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处落户,例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021年成都最新落户政策适用范围申请入户的为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三)投靠、收养人员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六)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或假释证书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其中符合成都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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