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专毕业生当兵最新政策如下:
1、保留学籍
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免试读本科
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3、享受研究生专项招生名额
从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4、服役经历可替代顶岗实习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师范、医药卫生类除外),未完成的顶岗实习可由应征地区县征兵办统筹组织,高校根据区县征兵办出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5、免修学分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优化毕业流程
高校结合实际,按照部队有关管理规定,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实施远程网上在线答辩,为入伍大学毕业生按时按质毕业提供便利。
7、放宽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依政策予以优先落实,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提供单独补课辅导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学习确有困难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调配现有教学力量,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补课、单独辅导等服务,帮助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顺利完成学业。
其他信息:
专科大二在校生去当兵可以享受国家资助学费、选取士官、士兵提干、保送入学、考试升学加分、政法干警招录等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 2、开发区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总计约60000元,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4、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5、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按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的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的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6、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9、设立了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10、高职(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30%以上。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专门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12、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服役年限视为工龄。 13、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开发区为义务兵父母免费查体2年。
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待遇如下: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每月850元,第二年为每月950元。
2、服义务兵役期间,大学生士兵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为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
3、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4、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以2017年毕业的四年本科为例,服役2年,经济待遇约18.3万元(以上是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6、在校生参军入伍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的两年内可以选择复学。
7、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
8、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10、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1、在部队表现优秀的,满足一定条件可选拔为军官。
2023年参军最新政策如下:
1、在部队可参加汽车驾驶、车辆维修、卫生、烹饪、通信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
2、服役满2年的优秀士兵,可直接选为士官,并享受相关待遇。
3、大专学历毕业生士兵可通过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或参加军队院校本科层次招生考试提升为军官。
4、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士兵可择优直接选拔为军官。
5、保留士兵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权益。
6、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7、在服役期间受到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由政府上门送喜报、奖金。
8、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9、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参军条件:
1、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2、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3、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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