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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邑县落户人才补贴政策咨询(2023年大同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来源:成都号 2023.05.31 11:29:58 阅读:11次

潍坊人才补贴政策2023

潍坊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如下:

第一部分是更大力度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潍回潍留潍,主要是大力引进硕博人才,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生活补助力度;

第二部分是拓宽青年人才引进渠道方式,主要是实施“金种子”支持计划,加大市外高校引才奖励,激励驻潍高校留才,加大用人主体支持力度,实施人才返潍安置,提升“才聚鸢都”引才“直通车”,把潍坊打造成人才向往之地奔流之地。

第三部分是优化青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主要是推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改革,每年组织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引活动;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才,推进高层次人才“双落户”制度,精准建立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全链条支持机制,让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第四部分是构建青年人才发展一流生态,主要是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完善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提高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人才公寓保障水平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开通子女就学绿色通道,竭尽所能提供最优服务,让广大青年人才在潍安心、工作顺心、生活舒心。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年山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山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山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高新区人社中心、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科工局、财政金融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工科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第一条 发放范围

我市新材料产业、智能装备产业、新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下简称“四强”产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2021年1月17日(含,下同)后招用的青年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一)新引进、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新引进、新培养毕业5年以内的硕士研究生,新引进的毕业5年以内的学士本科生,以上要求学历学位须同时具备;(二)所学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最新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为B+及以上;(三)全职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四)须在“四强”产业关键领域工作(“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用人单位名单由市工信局提供)。

第二条 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符合条件的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生活补贴发放时间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月。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实行“无形认证、政策找人”。按照《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有关规定,市工信局提供用人单位名单,于每月8日前反馈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该名单内用人单位招用的青年人才就业登记、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信息进行比对后,将青年人才信息于10日前发市教育局,市教育局2个工作日内对青年人才学科信息予以核准并反馈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并短信通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于20日左右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青年人才社会保障卡。

(二)个人也可自行申请。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1)网上申请。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温暖淄博人社”APP、“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名单参照《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市属国有企业名单)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它单位就业的到单位工商注册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申报。公示、资金发放流程同上。

第四条 资金结算

每年12月15日前,市人社局汇总本年度发放人数和差额补助金额,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办理资金结算手续。资金承担比例仍按照《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37号)执行。

第五条 政策衔接

(一)原享受“人才金政”生活补贴的青年人才,符合本细则第一条“发放范围”的,自认定次月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与“人才金政37条”生活补贴合并发放。

(二)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在我市用人单位间人事关系变动的,须依据变动后所在单位是否为“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确认补贴标准。

(三)青年人才所在单位新增或调出“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的,自新增或调出次月起,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本细则或《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37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同一青年人才享受本细则生活补贴和“人才金政37条”生活补贴时间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月。

第七条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7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如遇《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和有关法律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2023年大同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近日,大同市出台产业转型招才引智十条奖励政策,大力引进高科技人才、新兴行业领军人才。《大同市产业转型招才引智十条奖励政策》明确规定:

一、凡在大同市设立院士工作站,给予500万元的建站奖励,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科研经费,每年给予进站院士100万元工作津贴。

二、凡是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高端人才,在大同落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每年给予50万元工作津贴。

三、凡在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工作的博士、行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凡是在大同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以及行业领军人才,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期限五年。

五、凡是在大同企业工作的“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高级技师以及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期限五年。

六、凡在大同自主创办高新技术研发、生产和转化类企业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给予创业券10-100万元奖励,免费提供创业孵化场地。

七、凡在大同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站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项目经专家评估论证后,可申请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同时市财政按1:1的比例给予科研配套经费。

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入职后三年内免费提供拎包入住的“梧桐苑”或“人才公寓”,服务满8年后房屋产权产籍归本人所有;符合第一、二、三、四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主在大同市购房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九、对引进的能够引领产业发展、带动大同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方式,给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十、市政府以往发布的有关政策和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规定为准。

2023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广东省人才引进政策要点

一、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1.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加大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单个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

2.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企业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直接认定引进人才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战略科学家,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二、实施“扬帆计划”,引导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

1.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

2.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认定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资助对象的,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2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新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三、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

1.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补助工作经费100万元和住房补贴100万元;给予每个高端团队工作补助经费100万-2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100万元。

2.全职引进的紧缺人才,给予每人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和住房补贴50万元;给予每个紧缺团队工作补助经费50万-1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50万元。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申请引才补助经费,高端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80万元、累计不高于200万元,紧缺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50万元、累计不高于150万元。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2017年起,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开平市、恩平市、台山市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每年省财政安排补助6万-20万元,吸引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 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六、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1.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署、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

2.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3.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

4.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2023年人才引进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天水市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事业单位集中引进504名,其中市直122名(含企业周转事业编制8名)、县区382名。市内企业引进88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及以下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符合公告及岗位列表设置的具体要求。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对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设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原则上按学科门类,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2.对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天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各类订单、定向、项目人员;天水市内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合同期内在聘人员(含当次人才引进报名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者)。

5. 近两年参加我市人才引进,面试通过后在各环节放弃拟聘用资格的。

6.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8:30至10月31日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即: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https://ts.gsdj.gov.cn)、中国·天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网(http://rsj.tianshui.gov.cn)、新天水网(http://www.tsrb.com.cn)上打开《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点击下方“网上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上传相关证件、资料等扫描件。其中,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须上传所就读高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对应的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职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企业工作人员须单位同意);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 资格审核。对报名市直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市内企业的,由用人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对有缺少报名所需上传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报名窗口关闭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事业单位的统一进行资格复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博士研究生或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范围条件且审核合格的特殊人才,不受引才名额和时间限制,一事一议,直接面谈(教师岗位须试讲)。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等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分(可设置基础资格分),并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县区教育、卫生系统综合设置的岗位,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和引才名额,由应聘人员依次择岗。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的,可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体检

由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县区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市直单位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并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并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考察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资格复核后,由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须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动。在3年内有辞职意愿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交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奖补资金后,办理解聘手续。

四、政策支持

(一)身份及薪酬待遇。

1.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作用发挥好的,可直接纳入市领军人才第二层次。对表现优秀的,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跟踪培养。引进到县区事业单位的,可参照市级做法落实相关待遇。

2. 市属企业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对重点工业企业(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6个领域的规模以上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全市集中引才计划自主引进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备案;对其他领域市属国有企业集中引进的,由市政府国资委和用人企业双重管理,可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交流使用。对工作满5年且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按有关规定程序,公开招聘到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

(二)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项目扶持。优先推荐省、市人才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实行“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按规定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四)职称认定。博士研究生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或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认定副高级职称,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任(用)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或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一次优秀,并达到相应业绩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明确的42所为准)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住房补贴。对医院全职引进的医疗卫生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由用人单位配套15万元、10万元、5万元住房补贴。对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全市集中引才,首次全职引进到市内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天水市境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租住房屋的,分别给予5.4万元、3.6万元租房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住房、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对本次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咨询电话: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8287401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8—8393601

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8214582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2732452

中共武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3429815

中共甘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5630077

中共秦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6523541

中共清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4957324

中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7886118

监督电话:

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38—8320550

2023年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杭州市

人才补贴:一次性人才补贴: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5万;

租房补贴:1万元/年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其他福利:离开杭州市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

温州市

人才补贴:大专-硕士10800-40000元,发放两年;

租房补贴:大专-硕士10800-72000元,发放3-5年。

绍兴市

房票补贴:本科3万元/人,双一流本科10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博士35万元/人;

安家补贴:本科1万元/年,硕士2万元/年,博士3万元/年,发放三年。

宁波市

安居补贴:本科1万元/人,硕士3万元/人;

购房补贴:发放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金华市

生活补贴:每人400-600元/月的津贴补助,发放五年;

租房补贴:600-1500元/月的租房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三年;

购房补贴:本科4-6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其他福利:政府发放大学生礼包1000-1500元/人。

湖州市

租房补贴:本科500元/月、硕士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发放三年;

购房补贴:本科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台州市

人才补贴:本科7200元/年,研究生9000元/年,发放三年。

嘉兴市

生活补贴:一次性聘用补贴(1万/人)和三年内工资外津贴(600元/月);

租房补贴: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购房补贴:15万元/人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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