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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崇州市干部招工落户政策(2023年广东省户口迁移手续新规)

来源:成都号 2023.05.31 11:54:34 阅读:10次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2023年广东省户口迁移手续新规

《广东省户口迁移手续新规,广东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及材料》是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此类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昆山落户政策2023

2023昆山落户政策:

1、人才引进办理落户,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大专,年龄在35周岁以下,社保在同一家公司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可以落户,自考本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下,社保满1个月可落户,全日制本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无需社保可以落户,这里要注意,人才引进档案必须在原户籍人才中心,不可以在自己手上。

2、应届毕业生落户,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报到证,无需社保可以申请落户。

3、如果是技能落户,必须是人社指定工种,有三级技能证书,技能落户无需档案。

4、积分落户,昆山积分落户是从年年开始,积分项包括社保年龄,居住时长,房产面积,学历等7月30日之前提交,九月份公布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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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人事局受理的人员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人才绿卡)已参加社保、医保,具有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昆工作大专满6个月,,并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昆山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7、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成都市区落户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即可落户成都!抓紧就业?

还不认识朋友

成都有房子,现在不能定居

固定学历

其中自考系目前也无法落户

需要全日制哦

有些朋友认为定居后就可以买房子了

落户1年加成都社保1年哦

还是定居两年了呢~

今天我们再来谈谈学历定居的相关问题

谁有定居成都的学历? 35岁以下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45岁(含45岁)以下普通高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你属于上述人群吗?

在学历稳定的过程中

对于这样各种各样的人,

定居过程具体具备哪些条件?

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什么呢?

编辑带着大家详细了解

大学学历固定下来了,

在选择固定学历的人们中,

大学升学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

用大学学历在成都定居有多容易,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了!

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学历且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限时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如果你是2023年大学毕业,限时2022年12月31日前)落户地点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

如果你过去的大学毕业生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包括国外学历获得者年龄限制在内的35岁以下定居顺序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定居。

申请人或者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高龄父母落户。

落户地点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落户。

只要满足成都市域内户籍转移政策,就可以进行平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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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落户条件2023年新规

2023年杭州落户条件新规如下: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杭州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4、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1个月社保。

满足以上4个条件,可人才引进落户杭州,如果是毕业2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无需社保,直接落户杭州。

福利补贴介绍:

1、生活贺搏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2年内,在杭州工作可申请1万元的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7年内,在杭州工作可申请每个月400-1400元的租房补贴。

3、人才居住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在杭州工作,可申请办理杭州引进人才居住证,免社保摇车牌,孩子可在杭州以三表生优先录取上学。

2023年杭州落户条件新规如下: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杭州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4、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1个月社保。

满足以上4个条件,可人才引进落户杭州,如果是毕业2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无需社保,直接落户杭州。

福利补贴介绍:

1、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2年内,在杭州工作可申请1万元的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7年内,在禅败祥杭州工作可申请每个月400-1400元的租房补贴。

3、人才居住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在杭州工作,可申请办理杭州引进人才居住枯段证,免社保摇车牌,孩子可在杭州以三表生优先录取上学。

2023年湖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有哪些

一、湖南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我省接收安置:

1、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不含院校毕业分配)的。

2、配偶现在湖南有常住户口的。

3、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湖南的。

4、父母或岳父母在湖南有常住户口,身边无子女的。

5、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的;双军人单转,留队一方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且符合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单转,留队一方现在驻湘部队服役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双转,一方符合随军条件且在湘驻军连续服役满2年,生活基础在湖南的。

6、选择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工致残,其父母或者岳父母及其子女在湖南有常住户口的。

7、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高等级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

二、有下列情况者,湖南省不予接收:)

1、精神病、麻疯病、癌症患者及其他因病经驻军医院和地方指定医院同时诊断确认为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转业干部到地方后,一年内发现患有这类病的,退回原部队。

2、非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到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4、犯有错误,组织上未作结论的;虽有结论但本人不服并上诉,组织上未作出复议结论的。

5、年满50周岁的。

6、计划外的。

7、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8、本年度转业,上一年4月1日以后提升领导职务的,本年度1月1日以后调整职务和专业技术等级的;本年度4月1日以后调整军衔和文职干部级别的。

9、地方已按政策妥善安置并发出报到通知书,因转业干部本人原因连续两年不服从分配的。

10、因其它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三、安置地点

(一)转业到我省的转业干部,原则上由其原籍和入伍时所在市、州、县安置。

(二)由配偶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所在地与转业干部原籍、入伍地不在同一市(州)的,一般回配偶所在地安置,如本人要求回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配偶可随调。

(三)由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四)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且有明确接收意向的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五)铁路系统的转业干部,原则上由铁路系统负责安置。个别因工作需要,省直与中央驻长单位又同意接收安排的,可以调整安排。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长沙市(指城区,下同)安置:

1、本人原籍或入伍地(不含学校入伍)系长沙市的。

2、配偶现在长沙市工作或定居,且有长沙市常住户口满二年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31日(下同)

3、无配偶或配偶现在长沙市工作未满2年,但军龄满20年,转业时在驻长部队连续服役满8年的。

4、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在长沙市工作或定居(有常住户口和住房),生活基础在长沙市,且没有其他子女在长沙市的

5、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为长沙市并从长沙市入伍的;双军人单转,留队的一方原籍和入伍地为长沙市或留队一方在驻长部队服役满2年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双转,其中一方符合随军条件且在驻长部队连续服役满2年,生活基础在长沙市的。

6、符合进湖南省安置条件的转业干部,凡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

(七)除符合进长沙市安置条件,并表现优秀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安置:

1、本人入伍前在省直或中央驻长单位工作的。

2、配偶在省直或中央驻长单位工作并能够接收安置的。

3、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需要照顾安置的。

四、军队转业干部家属安置

(一)转业干部配偶随调应具备的条件:

1、随调配偶必须是转业干部的已婚配偶,属城镇户籍,经县以上政府劳动部门批准录用的用人单位正式职工;是干部的,必须是经市、州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用人单位干部,并有完整的档案材料的;

2、调配偶身体必须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转业干部配偶不能随调的对象:

1、转业干部配偶现工作单位与转业干部本人安置地在同一县、市、区范围的;

2、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家属工、季节工以及农、林、牧、渔场工作吃自产粮等非城镇户籍的;

3、犯有错误尚未作出结论以及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尚未处理完结的;

4、在试用期和学徒期内的;

5、因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接收转业干部随迁家属的条件:

1、随迁家属必须是转业干部的直系亲属,已经部队批准随军的无工作的配偶、父母亲、未成年的子女等;

2、已参加工作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子女不能随迁随调。如属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或本人系独生子女,需要到父母身边照顾的,可随迁或随调一人;

3、转业干部的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随迁。个别由转业干部抚养,需要作特殊情况照顾的,要有公证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证件方可随迁

(四)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及其子女的户口接转和入学等事项,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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