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年户籍最新政策是如下:
1、全日制大专将不能再直接落户,需要考取中级职称。
2、核准要求,全日制本科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40岁以下,全日制博士45岁以下渣饥。
3、随迁,2年为5年;父母投靠,8年为15年。
4、留学生开始有和年龄要求,要求跟国内一致。
5、取消对计划生育的审核,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审核要求。
《意见征集稿》政策解读
高化:大专入户取消,中级职业资格从中专到大专。化:核准类入户化,影的是本科45岁改35岁,大专入户直接取消,卡掉了大量潜在入户人群,其他都有不同程度的年龄收减。新政实施后,深圳的入户门槛进一步化。
随迁和父母投靠大幅收紧,尤其是父母投靠,从8年改为15年,还增设了各类条件,说明深圳并不欢迎太多老年人来深养老。深圳高校直接入户,目的是吸引外地考生来深圳高校就读。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6、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
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一、迁入成都户口的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二、成都市单独立户有什么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法律依据: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是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
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教育部留服中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
近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这里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最新的要求。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暂不在我中心认证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我中心坚持把留学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对于受疫情影响,被迫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或者全部课程的留学人员,在满足国(境)外高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后,其所获得的学位可以获得正常认证。
目前,主要留学目的地均已开放边境,国(境)外院校全面恢复线下授课。国家卫健委宣布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我国疫情防控也进入了新阶段。为切实保障广大留学人员的利益,维护教育公平,我中心决定取消疫情期间的特殊认证规则。
对于2023年春季学期(南半球秋季学期)及以后仍采用远程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所获国(境)外文凭证书,中心将不再提供认证服务。确有特殊原因且符合有关规定的,中心将做好个案处理。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解读问答
一、《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的2023年春季学期(南半球秋季学期)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吗?
由于各国各校学期设置差异较大,2023年春季学期(南半球秋季学期)泛指2023年各国各校上半年开学的第一个学期。不管是已开学还是尚未开学的国家和院校,学生都应尽快返校学习。
二、如境外院校仍然允许通过在线学习模式完成余下课程,是否必须出境才能获得认证?
依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通过跨境远程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不在认证范围。《公告》发布后,在2023年春季学期(南半球秋季学期)及以后仍然采用跨境在线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获颁的文凭证书,将不能获得认证。
三、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返校学习怎么办?
对于有特殊情况,因客观原因无法在2023年春季学期(南半球秋季学期)返校的留学人员,须留存好与此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获颁文凭证书后,提交认证申请时一并提供。我中心将结合具体情形,完成对相关文凭证书的个案评估。
四、如《公告》发布时,学生已学完全部学位课程,还需要出境完成论文撰写才能通过认证吗?
攻读课程型学位(以修读课程为主)的申请人,按照颁证院校的相关要求继续完成学业即可。攻读研究型学位(以开展研究和撰写论文为主)的申请人,2023年春季学期(南半球秋季学期)及以后,应赴留学国别(地区)完成学习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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