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跨所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期满换领、因项目变更换领、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交还原证。
(珠海市户籍窗口)高栏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厅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一楼公安服务大厅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722863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3: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太平湾公交站 途经公交:541路、605路、706路、812路、K30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担杆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担杆镇伶宾路15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8551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船至担杆镇伶宾路15号
(珠海市户籍窗口)拱北地区户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夏湾路108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6446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炮台山公园公交站 途经公交:36路、101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南屏地区户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北一路600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6444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坐16、86路公交车到屏北一路西公交站
(珠海市户籍窗口)香洲区香湾公安业务大厅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37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8941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海虹总站公交站 途经公交:4路、5路、12路、14路、16路、204路、b2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万山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万山镇港湾路31号一楼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8563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船至万山村港湾路31号
(珠海市户籍窗口)凤山街道办公安业务大厅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东信路668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64128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沥溪南公交站 途经公交:17路、31路、43路、213路、684路、687路、931路、999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吉大地区户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69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6443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烟墩山公交站 途经公交:9路、25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斗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288号东方墅商业街(东方墅营销中心旁)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278328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锦绣荣城公交站,途经公交线路:303路、307路、405路、502路、525路、530路、K6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336号1栋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政务厅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77577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3: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平沙商贸中心公交站 途经公交:502路、812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综合服务厅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137号A1七楼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63167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金湾区税务局公交站 途经公交:z126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安分厅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16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6483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3: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横琴公交站 途经公交:86路、z53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香洲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6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7481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香洲区府公交站 途经公交:1路、5路、6路、8路、15路、18路、22路、43路、56路、68路、204路、602路、602A路、993路、999路、B3路、B5路、B6路、B7路、B8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栋一楼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6467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渔村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3a路、3路、10路、66路、68路、69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乾务地区户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盛兴二路北28号旁旁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55816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乾务行政中心公交站,途经公交线路:Z264路(可在乾南南路公交站转乘)
(珠海市户籍窗口)莲洲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泰来路486号二楼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278809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横山市场公交站,途经公交线路:401路;402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斗门区政务服务大厅斗门镇分厅公安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15号斗门镇文化中心5号楼3楼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57999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斗门镇交警公交站,途经公交线路:402路;510路;609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前山街道办明珠公安业务大厅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592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6434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南沙湾公交站 途经公交:30路、42路、80路
(珠海市户籍窗口)桂山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桂山镇桂海一路1号桂山派出所一楼大厅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88511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船至桂山镇桂海一路1号
(珠海市户籍窗口)白蕉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商业街B14-B25号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56-27866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12:00-14:00; 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虹桥四路中公交站,途经公交线路:z268路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6、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
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023年珠海入户最新政策如下:
第十一条规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在本市无自有房产但现工作单位的登记住所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或者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有自有房产)的,准予迁入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前款条件人员的落户地址按以下次序登记:自有房产,现工作单位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的集体户,现工作单位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登记住所的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现工作单位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登记住所的派出所专户。
第十二条规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在香洲区有自有房产)的,准予迁入香洲区。
第十三条规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自有房产)的,准予迁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珠海户口福利
1、12年免费教育
珠海户籍的学生除了可享受在公立学校就读的12年免费义务教育之外,珠海户籍与非珠海户籍在教育方面的待遇差距还体现在高考上。
高考后报考珠海本地的大学,录取分数线也会比其它省市低,且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本地户籍考生,可以学费减半。澳门大学对珠海考生放宽分数线,横琴户籍考生最高加30分。
2、可拿就业创业多项补贴
按照珠海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等相关规定:未来珠海将大力促进各类社会群体就业。如拥有珠海户口,在就业方面将享受更优质的待遇。
3、低保户参保全额补贴
珠海市低保是一种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制度,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如果符合低保要求,都可以申请低保补贴。
4、医疗住院最高可报销90%
珠海本地户口生病时,住院最高可报销90%,门诊最高报销70%,同时还可享受医疗补助,住院时个人只需自付30%的治疗费和药费。
以上内容参考: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
昆明落户政策2023如下:
1、在昆明主城四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及旅游度假区)及其他城镇市区购买住房,即可申请落户。而在呈贡,除购买商品住房,购买公寓、商住房也可以落户。
2、在昆明主城区购房,房产所有人(唯一)即可直接申请落户,多产权人只能指定一人申请落户。随迁人员申请落户,需满足申请人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求。
昆明市印发的《昆明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明确,将以城乡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本地和外地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行相同的落户条件和标准,确保城镇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
气候特征
昆明属北纬低纬度亚热带—高原山地季风气候,由于受印度洋西南暖湿气流的影响,日照长、霜期短,年平均气温15℃,年均日照2200小时左右,无霜期240天以上。气候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如春,气候宜人,年降水量1035mm,具有典型的温带气候特点。
城区温度在0~29℃之间,年温差为全国最小,这样的气候特征在全球少有。鲜花常年开放,草木四季常青,是著名的“春城”、“花城”。昆明全年温差较小,市区年平均气温在15℃左右,最热时月平均气温19℃左右,最冷时月平均气温8℃左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昆明市
2023年西安户口落户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在西安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现在,在西安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2017年西安户口新政策2017年西安户口新政策。
购房入户
在西安市中心城区、区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年,深圳积分入户条件最新政策已于2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具体细则如下:
申请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在深圳市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缴交深圳市亏弊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3分。
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夫妻结婚时间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应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入户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表彰的,可以直接加30分。而申请人有清单中任一负面行为记录的,减去200分;有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记录的,或3年内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减300分。积分入户实行统一集中受理,具体时间由市公安部门另行公告。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无刑事犯罪记销指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负面行为清单作动态调整。
此外,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以上内容参考: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卜备公安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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