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根据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
一、“人才引领型企业”
1.围绕“十优”产业,从引进培育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较多的企业中,每年评选10家左右“人才引领型企业”。
2.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人才专项经费奖励和2个市级人才工程配额,用于自主培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并优先推荐企业申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
3对全职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可直接授予“人才引领型企业”称号。“人才引领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授予“伯乐企业家”称号。
4.开展“优秀企业家”和“年度新旧动能转换标兵企业”选树工作,连同“伯乐企业家”,一并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
5.积极探索“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配额制”,对市委、市政府表彰或表扬的企业,视情给予一定人才子女入学配额,市内统筹安置。
二、企业自主评定人才
对企业引进的年薪80万元或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技术负责人等,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并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薪资补助。
三、沂蒙领军人才工程
1.每年评选30名左右沂蒙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技能领军人才,对入选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综合补助。
2.深入实施“创业沂蒙·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公开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对优胜项目和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沂蒙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同时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
3.对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直接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
四、海内外优秀人才引进
1.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内外顶尖人才团队。对在临沂市入选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根据科研和团队建设需要,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
2.新来临沂创新创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经企业申请,直接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
3.支持国内企业赴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离岸创新基地,支持外籍专家领衔或参与全市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对来临沂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择优资助,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齐鲁友谊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资助,并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
五、青年人才引进
1.推行大学生津贴“无形认证”机制,择业期内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临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
2.对择业期内新到临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1000元,补贴期2年。
3.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分期分批推进产权型人才住房和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在中心城区集中建设筹集4600套租赁型人才公寓,供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5年内对租金进行优惠或减免。
4.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对新到临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
5.推进青年见习基地建设,三年内见习基地规模达到150个,每年参与见习青年不少于2000名。
六、社会力量引进人才
1.鼓励各级各部门设立的在外招才引智工作站及临沂籍在外人才积极发挥第三方作用,实行“以才引才”,符合奖励条件予以优先申报。
2.对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的园区,经评审认定,按照每家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临沂人才引进政策具体如下:
1、引进对象 :
(1)学历型人才 。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证书,生源地为其他省份,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院校及生源限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中高级职称人才 。其他省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50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3、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待遇保障:
本地区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70平米左右的住房;博士研究生以上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在阿克苏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产权归引进人才所有;
引进人才可申请周转性住房、公共租赁房;
本地区地区县(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相关待遇保障可咨询报考单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
(2)引进人才编制。引进至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从到岗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计发;
(3)其他优惠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本科生(国家以考代评除外)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助理职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
4、引进程序。地区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简历筛查、笔试测评、性格测试、面谈及专业测评、拟引进人员确定、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引用人才,要善于利用民间往来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可以通过各种学会、协会和校友会等团体或以专家、学者个人名义,对外联系人选。
一
选调数量
全市总计划选调 500 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确定。
(一)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200 名左右。
(二)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 300 名左右,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 30名左右。
二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年满 18 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3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 5 年及以上的,以学制 4 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 1 年相应放宽 1 岁。
4、中国海洋大学 2023 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体条件
选调范围的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选调到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2 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2、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 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3、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 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校级以上奖学金等奖励。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
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名信息(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1 日 16:00)。符 合 条 件 且 有 报 考 意 愿 的 学 生 , 登 录 “ 青 岛 组 工 网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或者“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进行报名。其中,区市事业单位职位需具体到区或市。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 2023 年“青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上传审核资料(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1 日 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 jpg 格式,大小控制在300K-5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2 日 12:00)。资格审核一般需 1-2 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 11 月 21 日下午 16:00 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2 日 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在部分职位。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初选
报名确认后,分片区进行初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通过初选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下旬进行,按职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对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未入围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报考人员,择优确定为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考察体检人选,不占用区市选调计划数,按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现场选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对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每个区市计划数 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对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委组织部、各区(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录用单位。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 1 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
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 号)及有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 1200 元/月、800 元/月、500 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 36 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五
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
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746 80899106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22 年 11 月 9 日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住房落户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一、成都落户新政策有哪些?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
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毕业生如何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三、在成都购房入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本人落户成都5年后,才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2016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m2,后经调整为90m2。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由此可见,成都落户新政策规定中,最大的变化是放宽了大学毕业生的落户条件,只要年龄在45周岁下,持有本科学历的,都可以直接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有工作没有房子的,可以办理单位集体户口,没有工作也没有房子的,还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完成落户。
一、此次新规定的变化
1.全日制大专将不能再直接落户,需要考取中级职称。
2.核准要求:全日制本科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40岁以下,全日制博士45岁以下。
3.随迁:2年为5年;父母投靠,8年为15年。
4.留学生开始有和年龄要求,要求跟国内一致。
5.取消对计划生育的审核,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审核要求。
二、《意见征集稿》政策解读
1.高化:大专入户取消,中级职业资格从中专到大专。
2.化:核准类入户化,影的是本科45岁改35岁,大专入户直接取消,卡掉了大量潜在入户人群,其他都有不同程度的年龄收减。新政实施后,深圳的入户门槛进一步化。
3.随迁和父母投靠大幅收紧:尤其是父母投靠,从8年改为15年,还增设了各类条件,说明深圳并不欢迎太多老年人来深养老。
4.深圳高校直接入户:目的是吸引外地考生来深圳高校就读。
三、新政策开始执行时间
1.深圳公布的通告显示: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文件草拟,根据《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就《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3日前通过相应渠道进行反馈。
2.也就是说,在今年的6月3日前,新的入户政策还不会马上执行,符合原有条件想要入户的人群可以抓紧时间办理深圳入户。
3.深圳每年落户新政实施基本上都是在9、10月份左右,终定稿和意见征集稿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具体执行时间还是要实际为准。
四、哪些人群窗口期
1、全日制大专:年龄在35岁以下,趁新政还没正式实施,现在入户依然来得及!快可以25天成功办理入户。
2、全日制本科超过35周岁:落户新政实施后,全日制本科超过35周岁将无法落户,所以趁着目前还的窗口期抓紧时间落户。
3、全日制硕士超过40周岁,新政一旦实施,全日制硕士超过40周岁将无法落户,想要入户的朋友的窗口期办理落户。
4、年龄符合、人在异地:目前《征求意见稿》还没有提到对社保缴纳的要求,这一要求大概率后期涉及到具体的办理实操中。
5、只想申请落户补贴:落户政策已经收紧,本科入户深圳补贴政策有效期到9月可能就要取消了。
2022年将是深圳落户政策收紧的拐点,拐点已到,未来落户政策只会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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