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落户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86408110
办证中心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68382288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电话028-88740680
郫都区公安办证中心:德源北路二段555号清江别韵综合体;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电话028-27266123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1、房屋面积≥90㎡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参加社保1年以上
买房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买房落户需办理的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宜阳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延期至2023年1月20日,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其他政策条件不变。
县契税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县财政局0379—68882539
县税务局0379—68912366
县政务中心0379—68871308
县住建局(房管部门)0379—80871101
县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0379—68820889
契税缴纳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集中代办
由开发商售楼部集中代办。购房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到售楼部,以小区、楼盘为单位,由开发商工作人员收集后统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现场办理
纳税人需提前电话,按预约时间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办理,预约电话68871308。
1. 具体流程:
(1)纳税人打电话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办理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预审台,办理资料预审,办理前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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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出台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购买一套住房
为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二、【2022年11月17日,成都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11月18日起施行】
01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02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三、【成都出台通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在销售方式、销售流程上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及普通购房家庭。
四、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具体政策如下:
法律分析:成都购房条件2023年新规必须要有购房所在区的户口。如果户口迁入了想要购买房子所在的区没有满二十四个月的,应该在想要购买房字的区稳定就业并且已经连续缴纳了社保十二个月以上,或者是户口不在想要购买房子的区但是在当地已经稳定就业并且已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十四个月以上。2023成都买房落户政策需要哪些条件以及注意事项1、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成都市买房落户要求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购买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依法缴纳满1年的社会保险,才能申请落户,而且仅限2018年1月1日前买的房2、买房落户所需材料①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也可网上下载)②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需要原件和复印件)④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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