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新都区户口迁入条件包括两个方面,国家层面的规定是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按户籍政策来讲,与成都户籍人员结婚,还需在成都连续居住满3年,方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成都市的人才政策是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是有发展潜力的大城市,无数在成都生活的人,都十分关心成都买房落户新政,那么2017成都购房新政有哪些?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对于完善我市住宅限购新政的通告》,买房人要交纳24个月社保,而且限购房子类型由之前的普通住宅扩大为普通住宅和二手住宅。专家表明,新政应对“外来客”来成都炒楼。
成都限购新政一:将二手住宅纳入限购计划
《通告》中一大改变,是限购房子类型由之前的普通住宅扩大为普通住宅和二手住宅。强化了购房者的户籍和职业标准。《通告》请求在一切限购区域,购房者有必要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正式职业,并接连交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推动职住平衡,确保住宅的寓居特点。
具体而言,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选购住宅,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正式职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宅;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选购住宅,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正式职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宅;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选购住宅,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正式职业。
成都限购市房管局说:施行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住宅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结订货、拟定合同、已售(存案)状况的普通住宅,在存量房买卖效劳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生意效劳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在成交)的二手住宅,按原新政实施。
成都限购新政二、检查晋级:不得经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选购住宅
新政还严厉了购房资历检查。《通告》规则,购房者不得经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选购住宅,而且不再将交纳自有所得税作为获得购房资历的路径,并请求有关有些加强检查,避免弄虚作假。
新政也支撑重大项目和创业,《通告》规则,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入的各类高端人才等人员,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会保险交纳等条件约束,但为了避免炒房,请求此种状况须经地点区政府(管委会)认定,而且所购住宅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新政还着重了买卖监管和买卖违法做法整治。《通告》请求,要加强买卖监管,标准买卖秩序,维护房地产买卖的杰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饰费用变相涨价、假造或虚开社会保险交纳资料等违法违规做法。
成都限购新政三、商业借款新政
成都一切区域选购首套房及按揭一套已结清再选购不低于30%、按揭一套未结清再选购不低于40%、按揭两套及以上未结清再选购则暂停发放借款。在成都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购房首套房首付三成,二套房首付七成,三套及以上不借款。
买房影响:在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借款新政也是十分严厉,有资历购房二套首付七成也是十分高。而成都别的区县首套房三成、二套房四成,仍然是较为宽松。
成都限购新政四、公积金借款新政
公积金借款新政调整首要延伸“借款期限”,将现行自借款最长年限由20年加高至30年。并将借款额度由缴存余额30倍调整至20倍,而且契合住宅公积金自有住宅借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员工家庭,单笔借款额度为70万元,单员工家庭单笔借款额度为40万元。
买房影响:对选购首套住宅,或已有一套住宅,并已结清相应住宅借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份额为30%;已有一套住宅,但未结清相应住宅借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份额为40%。对选购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缴存员工家庭不予以住宅公积金借款。而且,成都10年以上二手房公积金借款再进步一成首付。缴存余额要与缴存系数挂钩。
买房影响:公积金借款年限最高30年,首套房三成,二套房四成,三套房拒贷。
上面就是小编提供的成都买房落户新政2017的动态相关信息,大家如果想在成都投资,不妨据此参考一下了。
成都市研究生人才落户政策福利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
入户条件:
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2021研究生落户成都的最新购房条件:
1、如果你的户口落在天府新区,那就只能买天府新区和成都三圈层(即: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房子。
2、户口落在高新区,你就只能买高新区和三圈层的房子;如果落户在成都三圈层,那么就只能买三圈层的房子。
3、户口落户在主城区(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那么恭喜大家,你可以购买11区里任意一个地方的房子。
4、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以购房的小伙伴要谨慎考虑啊,最好结合自己的发展情况来决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023年成都买房政策如下:
1、拥有成都高新区咐数知(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毕扒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衡消12个限购区域内衡消任一区域户籍(或者在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2、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也可在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
购房的注意事项
买房子的时候最好选择购买一期开发的,因为一期的房毕扒子相对来说价格更便宜,质量也更好些。买房子尽咐数知量不要选择买在离马路或是街道近的,噪音太大。买房尽量不要买顶层,顶层非常容易出现漏水的情况。也不要购买带厨房下水道的地下室,这样居住起来会很不舒服。
一、成都出台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购买一套住房
为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二、【2022年11月17日,成都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11月18日起施行】
01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02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三、【成都出台通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在销售方式、销售流程上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及普通购房家庭。
四、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适用对象
龙泉驿区流动人员,是指①非成都市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人员;②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人员。
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龙泉驿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居住证积分需到北泉路777号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龙泉驿区办理的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需到居住地辖区对应的派出所办理);
2.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 6个月,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如以下任一种材料)。
(1)自购房者: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3)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可到居住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所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申请方式
申请人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使用材料申请方式的申请人需提交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审核办理
(一)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龙泉驿区各街道(镇)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二)结果告知
龙泉驿区各街道(镇)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各街道(镇)登记点信息: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 7 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规定时间内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小学:028-84865929
初中:028-8484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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