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户口迁入类型分为4种,分别是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和人才绿卡落户,条件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1、学历落户条件。获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大专年龄不能超过35岁,本科不能超过45岁。
2、技能人才落户条件。技能人才分为专业技术人才和职业技术人才,落户条件也不一样。前者是获得中级职称证书及以上职称,且须在成都缴纳一年社保,申请年龄不能超过45岁。后者是获得中级技能职业证书及以上职称,且须在成都缴纳两年社保,申请年龄也不能超过45岁。
3、积分落户条件。在2022年到2023年8月落户积分达到140分,且须在成都缴纳五年社保,注意不可补缴。
4、人才绿卡落户条件。必须取得C级及以上的成都人才绿卡。
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落户: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步骤1:了解前置条件:取得“蓉城人才绿卡”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步骤2:准备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表格下载:入户申请表.2、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如下: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学历落户高新区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且全日制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或者是全日制应届大专学生在高新交了三个月也可以落户高新区
技能人才落户高新区:
高新区注册单位一年职工社保(公司具备证书岗位需求)+符合落户成都的职称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
高新区注册单位两年职工社保(公司具备证书岗位需求)+符合落户成都的技能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
技能落户高新区难在证书和岗位,公司范围都互相匹配才是很重要的
积分落户高新区:
连续五年成都社保(个人加职工)+成都高新区居住证+满足140分水平线
投靠户口在高新区的直系亲属条件(非直系不可以投靠落户)
夫妻:结婚满三年且在成都高新区有房
子女:父母是高新集体户或者成都高新区有房
父母:父亲满60岁,母亲满55岁,子女在成都高新区有房
蓉城人才绿卡落户高新区条件
申办成功高新区蓉城人才绿卡,就能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 成都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 退休 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