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积分落户多久能落户成功
成都积分落户多久能落户成功,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成都积分落户多久能落户成功。
成都积分落户多久能落户成功1在成都,想要落户,只要满足落户条件,在工作日去办理户口迁移就行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户口迁移需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自签发之日起30日。意思是有效期只有1个月的时间,若错过时间,户口就迁移不了了,需要重新办理迁移证才行
已经积分核定了,就等积分公示,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公众服务平台”公示3日后公布正式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入户名单下来后就可以去办理入户手续了
积分申报时间:
1.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2.除个人贡献指标注明的情形外,其他指标项的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当年5月31日。
3.申请人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积分入户的办理地点:
获得申请资格后,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所需资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等级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成都积分落户多久能落户成功2积分的结果一般是3-15个工作日出结果。
积分审核时间:各部门审核完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
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
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可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登录后进行打印c。具体步骤如下。
成都居住证积分查询步骤:
1、进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
2、进入后,点击右上角图标进入登录界面
3、进入后,有账号的可直接登陆,没有账号的点击注册
4、进入注册界面后,填写好相关信息,点击注册。(请注意,设置的密码中需要含有字母及特殊符号,否则会显示注册失败)
5、登陆成功后,即可看到积分情况,选择打印即可。
成都积分落户多久能落户成功3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1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2年8月27日。因此2022年的入户分值线依然是140分。
积分落户条件
1、持有成都市居住证
2、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
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积分申请材料后即可(对材料不齐全的会当面告知缺少哪些材料),提交地点: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步:材料审核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后向上一级部门提交审核结果。
第三步: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确认符合积分落户所需积分,向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备案。
第四步:通知申请人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应与申请积分所在地为同一区(市)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积分落户成都办理时间限制是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
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 居住证 积分和积分入户申请
为了更加快捷的办理申请,申请人可登录“ 成都市 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提前预约申办时间
积分落户是成都最新推出的落户方式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第七条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 身份证 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 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政策中表示积分落户有效期为五年
新政策为:在我市居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6m2/人,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办理延期后可继续使用。
一、成都居住证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前置条件:在我市居住满2年(持我市居住证或IC卡暂住证满2年的时间可累加计算),已经在我市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6m2/人),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涉及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办证时间,是指以正式受理申请当日为截止日期上溯计算。办理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未成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最近2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最近2年《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入户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已在网上进行签约备案的)和入住证明(由物业管理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注:按居住期满条件申请入户时,办理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应为同一人。
二、成都居住证有效期
成都市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成都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办理延期后可继续使用。
三、成都居住证办理流程
申报人向办理人员递交相关材料,办理人员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成都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并在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留下1份《申请表》和相关申领材料存档备查。申领人凭签注的《申请表》,到市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成都居住证落户新政策是什么规定了落户的条件和材料,要办理居住证必须暂住证满两年,要携带入户申请表、身份证以及社保相关材料等等。申请材料提交后,工作人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退回给当事人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审核通过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成都的居住证有效期是五年。
成都人才落户时间限制
户口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成都人才落户时间限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人才落户时间限制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有效期为5年;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17年7月18日起开始实施,2022年7月18日结束。
扩展内容:办理条件
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需属于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人员,持有政府人才引进计划文件。
2、博士后人员,可以携带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户。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以申请技能人才入户。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成都落户政策:一、学历落户,根据学历以及取得学历的时间差异,学历落户分为几种情况:大专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技能落户。来蓉技能人才是指户籍在成都行政区域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成都某法人单位从事与技能工种相匹配工作的人员。三、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简单来说,就是职称落户。需满足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四、人才绿卡入户
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拥有蓉城人才绿卡,即可落户成都。五、积分落户。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0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六、购房落户七、投靠落户八、其他落户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第五条 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3月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效期2年。
《细则》里详细规定了12个居住证积分的具体指标及其分值,其中9项为增分项,3项为减分项。
达到100分标准分值后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积分入户的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4个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条件包括: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办理地点
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入户手续
《细则》中说明:获得申请资格后,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自公布积分结果10日内,市人口服务管理办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入户须知提供对应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怎样获得积分?
9项加分项 3项减分项
《细则》中规定了12个居住证积分的具体指标及其分值。其中9项为增分项,3项为减分项。每一项所需提供的材料,可以参见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具体如下:
9项增分项
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
2、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
3、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1、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2、是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3、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三、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其中具体加分区域:
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
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
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
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
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七、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按照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
2、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自然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上一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加2分,达到25个后每增加2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5、申请人自申报上年度6月1日到申报年度5月31日期间,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九、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当年度5月31日。
3项减分项
十、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十一、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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