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上小学新规定如下:
学区内已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不受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2023年3月1日之后,在本校学区内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执行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
1、居住证:适龄儿童入小学、初中,须法定监护人(父母)持有城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2、其他材料:购房居民须提供城区房产合法权属证明,且地址与居住证一致;务工随迁人员须有与居住证同一辖区的劳务合同及同一辖区连续半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外来经商人员须有与居住证后一辖区的三个月以上营业执照。
以上相关材料有时长要求,办理也需要一定时间,请有入学需求的家长提前准备,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区间
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最新政策如下:幼升小入学年龄要求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2年和2023年幼升小家长可对照上述年龄要求查看孩子入学年份,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提前了解入学要求,提早筹备幼升小。
2023年小学入学新政策如下:
1、调整入学年龄:小学入学年龄由7岁调整为6岁,并将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的入学年龄最低限制调整为5岁半。
2、增加招生名额:2023年小学增加招生名额,增加小学入学比例,提高就读小学的机会。
3、建立小学入学考试制度:建立小学入学考试制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学生的入学资格。
4、完善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对小学教育的投入,改善小学教学环境,提高小学教育质量。
5、加强小学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小学学生素质教育,开展多样化的素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小学介绍:
小学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第一级别学校,主要面向6-12岁的儿童进行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小学通常分为六年制,是学习阶段的起点。
小学的教育目标主要是帮助孩子们建立基础知识,培养学习兴趣和习惯,以及发展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小学的课程设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课程,主要以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为主。
小学的教学方式更加注重启发式教学和体验式教育,让孩子们在自主探究和实践中获得知识和经验。
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文体旅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公园城市建设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民政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学位不足的,可统筹安排到区(市)县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2023年小学招生政策如下:
1、落实“四个坚持”,就近免试入学。
近年来,成都市大力实施“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工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前,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达693所,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多起来”,老百姓的认同度“高起来”,入学“舍近求远”的现象少了,家门口就近上好学的多了,就近入学成为新常态。
2、坚持“就近入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方式入学。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
3、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招生。
社会影响:
1、坚持“公民同招”。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校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2、坚持“均衡分班”。
学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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