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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江区落户博士补贴政策文件(2023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来源:成都号 2023.06.20 22:00:48 阅读:7次
成都,这座古老而现代的城市,以其独特的魅力和优越的发展环境吸引着无数人来此定居。成都的落户政策宽松开放,为新移民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会。这里拥有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和历史景观,让人们仿佛穿越时空。成都的经济发展迅速,各行各业都蓬勃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就业机会。这座城市的教育水平高,拥有优质的学校和教育资源,为子女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无论你是追求事业还是享受宜居生活,成都都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城市。

2023年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杭州市

人才补贴:一次性人才补贴: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5万;

租房补贴:1万元/年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其他福利:离开杭州市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

温州市

人才补贴:大专-硕士10800-40000元,发放两年;

租房补贴:大专-硕士10800-72000元,发放3-5年。

绍兴市

房票补贴:本科3万元/人,双一流本科10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博士35万元/人;

安家补贴:本科1万元/年,硕士2万元/年,博士3万元/年,发放三年。

宁波市

安居补贴:本科1万元/人,硕士3万元/人;

购房补贴:发放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金华市

生活补贴:每人400-600元/月的津贴补助,发放五年;

租房补贴:600-1500元/月的租房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三年;

购房补贴:本科4-6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其他福利:政府发放大学生礼包1000-1500元/人。

湖州市

租房补贴:本科500元/月、硕士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发放三年;

购房补贴:本科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台州市

人才补贴:本科7200元/年,研究生9000元/年,发放三年。

嘉兴市

生活补贴:一次性聘用补贴(1万/人)和三年内工资外津贴(600元/月);

租房补贴: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购房补贴:15万元/人购房补贴。

2023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2021台州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报指南

申报入口:浙里办APP

补贴对象:

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在台州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在台州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下面简称技师、高级工)。

其中,已在台州工作的人才脱产取得博士学位并回台州工作的,视为首次来台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全日制博士 10万元、全日制硕士 3万元、全日制本科(技师) 1万元、全日制专科(高级工) 6000元

备注:1、博士生在第一年和嗲三年各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2、专科和取得高级工证书的限来台州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3、“985”“211”“双一流”及海外名校、在外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补贴标准上浮30%

申报方式:

方式一: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掌上人社”,进入应用;找到首页“安家补贴”服务,点击进入服务,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方式二: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人才在线”-“青年英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安家补助”,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申报流程:

1、线上预审

2、纸质资料提交

线上预审通过,请申请对象打印《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递交至当地人才服务部门。

3、公示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4、拨付

公示结束后,各地拨款至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2023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落实引进人才扶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对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房票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双一流”本科10万元、其他本科3万元)、为期三年的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2万元/年、其他本科1万元/年、专科高职0.6万元/年)和为期五年的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具体标准为:博士1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0.8万元/年)。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扶持力度,对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博士、硕士,分别给予9万元、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二、给予来绍人才交通补贴

来绍创业就业的人才,可统一搭乘政府组织的“就业大巴车”,也可凭“绍兴健康码”绿码自行来绍,对自行来绍的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按照省内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8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来绍对接创业创新项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交通补贴。

三、鼓励湖北高校毕业生来绍创业就业

推动企业利用网络招聘平台,加大对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的引进力度,对今年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并在疫情结束后到岗的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当年度享受安家补贴按照相应政策标准上浮20%执行。加强对湖北籍人才的关心关爱,企业不得因疫情原因辞退湖北籍员工。

四、加强市场化引才激励

市内外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市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超过3个月的,引进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30人以上,按博士1000元/人、硕士800元/人、本科600元/人标准补助,补助期限从2020年1月起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对帮助我市引进人才的海内外引才工作站(点),按工作协议和引才绩效给予2—1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对企业委托猎头机构招聘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每人次补贴5万元。

五、调整“海内外英才计划”评审流程

今年上半年申报的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可实行先申报再落户,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提高生命健康等相关人才项目入选比例。依托高层次人才全球路演中心等载体,实行高层次人才线上对接洽谈。“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落户绍兴后,按入选层次给予领军型团队500—1000万元资助、创业创新人才项目200—500万元资助。

六、推动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完善人才政策网上申请兑现系统,实现所有人才奖补政策“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人才政策“容缺受理机制”“主管部门负责制”“用人单位代办制”,推动绍兴人才新政3.0版加快落地。

七、优化“店小二”式人才服务

选派驻企人才服务专员,实行高层次人才“一人一档一策”,及时协调解决人才创业创新困难和问题。建立人才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市县两级设立人才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人才咨询和求助。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原创新药、诊断检测、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等高层次人才创新产品,优先列入绍兴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和“政采云”,加大采购扶持力度。

八、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业见习实习的实施意见

一、新增内容解读

近期,我市出台《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业见习实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政府部门鼓励大学生来绍见习实习,企业吸纳见习实习大学生,做优见习实习服务保障三方面,提出多条举措,全面促进大学生来绍、留绍参加见习实习活动,新增亮点解读如下:

举措1:对象扩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可以享受文件中的优惠政策,与原先毕业一年内的规定相比,范围又扩大了。

举措2:新增见习实习交通补贴

来绍参加考察交流、就业见习活动的学生,按照住所地到绍兴的里程数给予交通补贴,参加实习活动的学生,按照学校到绍兴的里程数给予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省内每人次200元、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次500元、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次1000元、1000公里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每人每年度最多享受一次。

举措3:生活补贴有新的计算方法

对接收来绍参加就业见习实习学生且见习实习期超过一个月的企业,按照学生不同学历给予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高职)按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本科及以上按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按照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生活补贴。计算生活补贴时,对见习实习期不足一个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补贴标准/21.75天计算。

举措4:新增示范基地奖励

全市每年评选50家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事业单位不列入评选对象),给予每家一万元一次性奖励。评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举措5: 新增集聚示范企业奖励

用3年时间,在全市培育 100 个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的奖励,专门用于高校毕业生引进和培养工作。

举措6:新增引才联络点工作经费

依托政府驻外机构、商会、同乡会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组织,在人才密集的城市和高校设立引才联络点,聘请引才工作大使,定期开展引才、实习见习交流活动,吸引毕业生来绍发展。每个引才联络点给予建设工作经费 2 万元。

2023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企业紧缺人才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 市人才办关于加快“龙城英才计划”企业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277号)

资助标准:给予紧缺人才5-1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引才企业6-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一是高学历类人才。企业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如企业引进的是博士研究生,给予企业6万元引才奖励;二是高薪酬类人才。区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年计税薪酬在25万元以上的人才,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企业6-30万元引才奖励。三是重点企业推荐类人才。被常州市列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每年可推荐2名人才(不受学历、资历限止),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可连续推荐5年。

二、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力度的实施意见》(坛政办发〔2015〕109号)

资助标准:企业引进的硕士(或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或5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三年内分别给予4.32万元、7.2万元专项资助和2400元健康津贴;企业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二年内分别给予1.92万元、2.88万元专项资助。企业在职人员获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00元;企业引进的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三年内给予3.6万元专项资助。企业在职人员获评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1万元、2000元奖励。金坛区级以上大师工作室主要带头人,三年内给予2.16万元专项资助。

申报条件:

1.企业引进的硕士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2.企业在职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3.企业在职人员获评副高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的,须提供获评文件、评审表、职称证书。

4.企业引进的技师资格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三、金坛区人才安居和人才落户支持政策

政策依据:《鼓励各类人才扎根金坛就业创业政策》

资助标准:一是开辟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只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可申请落户金坛。二是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落户金坛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对于在金坛城市规划区内购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

1.金坛户籍满1年,已婚的,配偶户口也迁入金坛;

2.在金坛工作满1年,并且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满1年;

3.在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购房的;

4.所购商品房或二手房在城市规划区内;

5.本人及其产权共有人承诺5年内房产不上市交易,5年内户籍不迁出金坛。

四、其他支持政策

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常州市首席专家、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的给予相应配套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

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申报每年受理一次。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区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已申请资助还没有发放满三年的,需提供报备表申请拨付当年度资助。

申报材料

一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三年拨付。

二在职培养专项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职培养专项资助申请表》、《常州市金坛区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二年拨付。

三在职培养奖励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职培养奖励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单位聘用证书;职称公布文件、评审表。

四企业在站博士后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站博士后资助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二年拨付。

五企业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奖励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优秀人才表彰奖励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股权证明)、获表彰文件、证书。

以上人才资助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以在中国金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区人社局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证明材料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带回,复印件作为申报资助存档材料。

“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金沙名技师工作室”、“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企业”的奖励和资助另行通知。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报人备齐申报材料后报所在企业先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2.企业审核后将申报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区人社局初审。

3.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区人才办,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拨款事宜。

五、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规定做好专项资金发放工作。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未按协议要求服务满三年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报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并办理专项资金退款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截留人才专项资金,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除追回相应资金外,企业将被列入负面清单直至取消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用人单位在人才发生流动和申请拨付当年度专项资助时,须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提交《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专项资金拨付报备表》,否则将暂停资金拨付。

3.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未按协议要求服务满三年,中途离职、更换单位的不再享受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资助的相关政策。

4.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在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坛区城市规划区内购买首套房的,按照《印发等4个文件的通知》(坛人才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给予购房补贴。

5.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资助工作责任部门为金坛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五楼507、508),电话:82826851。

2023年江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江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江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申报对象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历届全日制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二、所需材料

1.就业人才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行政机关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扫描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需激活金融功能)。落户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门户籍、社保系统自动验证。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佐证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个人银行账号。落户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门户籍、社保系统自动验证。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个人通过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按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档。

2.初审。审核申报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给予补充申报的时间限定。

3.验证。由市公安局对户籍,市人社局对学历学位或技术等级、行政机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对创业情况进行验证。

4.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在“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兑现奖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

四、扶持政策

1.就业人才生活补贴: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补贴。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按前款条件和标准申请生活补贴。

五、受理时限

无特殊情况,各部门验证工作均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六、咨询电话

12333、0791-86772757、0791-86767606、0791-83884296、0791-83885708

四川成都引进博士人才政策

成都博士落户所享受的待遇:

1、子女入学享有政策规定的特殊优惠政策;

2、就业创业有相应的补助资金。

成都博士后落户注意事项: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一、成都人才落户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二、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三、《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规定

1、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2、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

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条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重点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I、II、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 3000元/人/月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IV类条件之一,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 2000元/人/月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第七条企业引才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重点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和《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 3 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按其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费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申请企业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重点企业新培育并取得工程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并被所在企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按3000元/人、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

2023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广东省人才引进政策要点

一、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1.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加大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单个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

2.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企业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直接认定引进人才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战略科学家,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二、实施“扬帆计划”,引导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

1.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

2.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认定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资助对象的,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2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新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三、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

1.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补助工作经费100万元和住房补贴100万元;给予每个高端团队工作补助经费100万-2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100万元。

2.全职引进的紧缺人才,给予每人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和住房补贴50万元;给予每个紧缺团队工作补助经费50万-1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50万元。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申请引才补助经费,高端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80万元、累计不高于200万元,紧缺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50万元、累计不高于150万元。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2017年起,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开平市、恩平市、台山市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每年省财政安排补助6万-20万元,吸引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 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六、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1.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署、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

2.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3.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

4.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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