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生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如下:
一、落户条件
成都本科落户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年龄:18周岁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在成都市域内有正式工作;社保:在成都市域内有社会保险;住房:在成都市域内有合法住房;保证金:交纳3000元保证金;其他:持有有效的《户口迁移证明》。
二、落户流程
申请落户:持有效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住房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缴纳保证金:交纳3000元保证金;办理落户:经审核后,签发《成都市本科落户证明》。
三、落户后注意事项
保管好落户证明:落户后,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落户证明,以备日后需要时使用;按时缴纳社保:落户后,应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以免影响落户资格;办理居住证:落户后,可以根据落户证明申请居住证,以便于更好的享受到成都市的福利政策。
成都本科落户需要什么?要满足落户条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住房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交纳3000元保证金,最终签发《成都市本科落户证明》。
落户后,应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并保管好落户证明,还可以办理居住证,以享受成都市的福利政策。总之,成都本科落户需要什么?就是要满足落户条件,并遵守相关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市外地户口转入的满足条件有哪些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我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外地户口转入成都的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万+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二、成都市单独立户有什么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整理的有关成都市外地户口转入的满足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1、住房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2、集体户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4)集体户户主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主观: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 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http://www.rc114.com/ ) 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2、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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