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济南硕士人才引进待遇如下:
租房补贴: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7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
购房补贴: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10万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
市域范围内每年筹集不低于5000套人才公寓,打造“黄河青年人才城”,留济大学毕业生可按照低于市场价20%购买或租赁人才安居房。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期限三年的免费公交地铁卡。
每年集中发布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实行动态更新。对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的人才,按企业支付其本人的计税薪酬比例,3年内分层次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对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相应层次人才,分别按薪酬的50%最高给予220万元、110万元生活补助,每月不低于15000元、8000元;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含博士、高级技师),分别按薪酬的30%最高给予72万元、36万元生活补助,每月不低于5000元、4000元;中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本科生、技师)、普通高校本科生(含高级工),分别按薪酬的30%最高给予14.4万元、7.2万元生活补助。对引进院士及其他特殊需要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助。
对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于3年内分层次给予相应生活补助。其中,给予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学科建设的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等人才,按承担学科建设层次,于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万元、1万元、5000元生活补助。
集聚高薪人才。对制造业企业全职引进计税年薪超过30万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按计税年薪的30%资助企业,每家企业每引进1人最长资助3年,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对全职在阜工作且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年薪超过20万元以上的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按实际支付年薪超出部分的2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补助用人单位,资助期限最长为3年。
持企业通过与市内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引才,对在实训基地参加实习实训的研究生、本科生(含高级工)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生活补助,最长补助3个月。
海南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硕士以上学位人才落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落户、高收入人才落户、重点产业创业人才落户、“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落户、获得创新创业奖项人才落户、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技师、高级工)人才落户、创新创业人才落户、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落户、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公友带司法定代表人落户、互联网产业人才落户、组织(人事)部门引进人才落户、离校三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人才落户。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落户
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2)入股、注册资本创新人才落户轮告咐:
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有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 150 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 10%的)。
提交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落户就可以买房这个说法是对的
如今在海南购房,一定是针对本地户籍人口的。不过,这里所说的购房,是指购买商品房住宅。购买商业性房产,并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腊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呢?从三个方面说,一是楼市保价稳供,目的在于保持自贸港建设经济环境的稳定性,避免楼市大起大落;二是在限价政策之下的房源供应具有一定福利性,目的在于减轻本地人购房经济压力;三是在限购政策之下的购房资格具有一定的引导性,目的在于吸引外地人到海南落户就业。
拿到户口本后,是否可直接购房网签备案?
购房网签备案需提供新身份证(海南籍身份证)才可办理,新身份证是在办理落户拿到户口本的同时办理,现场会有指纹采集和图像采集,约20个工作日的审核期。(实际情况一般是2-3周)
海南人才引进的4种落户要求和年龄限制:
1·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级落户
即12级以上的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限制:海口55周岁以下,包含55周岁,三亚40周岁以下包含40周岁。
2·特殊性人才落户
获得创新创业奖项,人才40周岁以下;市县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年,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方可具有购房资格?
答: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学信报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承诺书、申请人家庭成员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非申请人本人,请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海口落户新政后,跟之前对比,最明显的变化有哪些?
答:自从918新政出来之后,现在各办证中心已经没有往日的排队景象,从这段时间外地朋友咨询的问题来看,大家主要是解决不了劳务合同的问题。
落户新政最大的一个改变就是学历:
如果你们不是985、211院校毕业的都是40岁以下,要求有海口的劳务合同;
如果是985、211院校毕业的本科以上的学历,要求是55岁以下,同时也要有海口的劳务合同。
一、外省户籍
1、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只能购买1套住房。
2、自2018年3月30日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3、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五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七成。
5、限购范围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以及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
6、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除外)。
7、2018年4月22日20:00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
二、本省户籍
1、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2、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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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市场上公寓房比较多,并且,现在的公寓房价格也不是很高,地段一般都是比较好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寓房是不可以办理落户的。
公寓房是否可以落户需要看购房者购买的是何种性质的公寓房。
1、购买商用公寓是不能落户口的,根据本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商业性质的房屋不能办理落户,所以,商用公寓不能落户。
2、如果购买的是住宅性质的公寓是可以落户口的,住宅类型的公寓产权为70年,性质与普通住宅是一样的,在购买后符合当地的落户条件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购买公寓房的缺点有哪些?1、土地使用年限短,商业性质的公寓,土地使用性质上大多属于“商场”、写字楼或酒店性质。相比住宅性质用地使用年限有70年,这类商用公寓因类别不同,所以土地使用年限仅为40至50年不等。
2、水电费用高,公寓是按照商业水电费的标准来收取的。
3、不通气,为了安全考虑,公寓房一般都是不通气的,炒菜只能用电磁炉之类的。且厨房一般为开放式,容易有油烟味;另外存在暗卫的可能,居主长久就会受到异味的困恼。
4、不能入户没有学位,对于购买公寓房的购房者来说,是不能办理入户的,因此就算附近有名校,家里的小孩子不能办理入户也是不能入读该学校的,这对一向以名校学位优势备受市场宠爱的城区来说,其后期升值潜力将大打折扣。
公寓房与住宅房有何区别?1、公寓房和住宅房的使用年限不同,以公寓房的使用年限可根据所见土地的性质进行划分,但其使用年限一般为40和50年,而住宅房的使用年限为70年;
2、土地性质不同,公寓房与住宅房的土地性质不同,不管是住宅用地和综合用地,公寓房都可以建,可以用于商住;住宅房一般只能建在住宅用的地方;
3、房屋价格不同,总体的价格就会比住宅房低很多,住宅房的房价一般都会比较高,而且住宅房的面积相对比较大,购买一间房屋的整体价格可能要花费很多;
4、住宅房和公寓房的贷款利率不同,现在的购房者多数都是贷款购房。若是贷款购买公寓房,一般首付要按照商用贷款利率支付50%的房屋费用,若是购买的是首套住宅房那么只需按照按揭的利率支付房屋的三成贷款利率。
公寓房不能落户口的。
购买商用公寓是不能落户口的,根据本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商业性质的房屋不能办理落户,所以,商用公寓不能落户。如果购买的是住宅性质的公寓是可以落户口的,住宅类型的公寓产权为70年,性质与普通住宅是一样的,在购买后符合当地的落户条件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公寓其实就是公共寓所,是商业地产投资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居住地产形式。各层楼内有若干个房间、公共的厕所以及浴室等。通常分为职工公寓和商业公寓,商业公寓能够对外租赁,经济实用,相当于学校宿舍、出租公寓,也指旅店宾馆或别墅,更为经济实用。
购买公寓的优点
1、购买公寓房产的最大优势就是不限购、不限贷,不管是对于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来说都是不错的投资、居住选择。
2、现在大部分公寓面积都是低于90平方米的,而且以40-60平方米的居多,整体面积小,购买的总价也就低一些,而且公寓的层高要比普通住宅高不少,5米的层高可以设计成上下两层,增加了三分之二的使用面积,60平方米的公寓相当于有90多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是非常划算的。
3、公寓还有一个很明显的优势,在于其多功能性,公寓不仅可以居住,还可进行商业活动,很适合小公司和创业者,楼下作为办公空间,楼上是卧室,可以说商住皆宜。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引进服务蓝谷主导产业发展和建设国际海洋创新高地的各类产业人才,结合蓝谷实际,制订如下政策。
01
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 实施顶尖人才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或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3年内按照20%、30%、50%的比例给予500万元安家补贴;对柔性新引进的顶尖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蓝谷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
2. 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给予新自主培养的山东省泰山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柔性新引进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奖励。
3.实施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充分发挥产业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驱动作用,按照人才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在蓝谷区域内新注册的涉海产业及蓝谷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企业(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蓝谷年度财力贡献50万元以上)和金融机构中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上的人才,连续3年按照该人才上一年度所形成的蓝谷财力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每个企业或机构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单个企业或机构的奖励对象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该企业或机构对蓝谷财力贡献的30%。
02
打造更加系统完备的人才培养发展平台
4.支持产学研用平台建设。鼓励蓝谷企业及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引才平台。对蓝谷新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含分站)、流动站(不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建站(基地)资助。被评为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或取得优秀成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按照省、国家级扶持资金1:0.5比例进行配套。
5.鼓励特色人才集聚平台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建设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等引才载体,对蓝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新设立的经青岛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按照青岛市扶持资金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03
构建更加活跃的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6.激发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活力。设立“蓝谷聚才用才”示范单位和“蓝谷爱才育才”先进单位荣誉奖项,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各类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对新自主培养顶尖人才的蓝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自主培养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蓝谷企业,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7.发挥企业引才聚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人才引进中的主导作用,对蓝谷企业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每引进一人给予企业3000元、5000元奖励,新引进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的按照引进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执行。
8.鼓励社会中介机构深度参与招才引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引进全职顶尖人才、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及相应层次优秀人才落户蓝谷企业的机构和个人,根据青岛市评定结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奖励。
04
打造更加完善的人才保障服务体系
9. 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租赁型人才公寓实现“拎包入住”,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80%,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院士、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连续3年免租。新引进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200元的标准(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最高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对新引进的来蓝谷创新创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蓝谷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15万元安家费用补贴。
10.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打造线上和线下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与人才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设立蓝谷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落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待遇落实、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就医保健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05
附则
1.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事业部新引进的紧缺、急需重点人才以及蓝谷重点服务、建设的人才平台,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本政策支持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蓝谷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不享受以上扶持政策。企事业单位需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被扶持单位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资金。
3.本政策内容与以往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人员、企业、机构获得的相关奖励(资助)出现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资助)。本政策所称“以上”含本数。本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4.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由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根据当前我国户籍管理的法律规定,只有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在外经过审批后才能落户。
因此,如果您想在公寓内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寓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如果您想在公寓所在地落户,需要到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落户;
2、具备落户条件:除了得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同意,您还需要具备落户的条件,如在该地区有合法工作、投资、购房等;
3、学生落户:对于学生而言,如果想在公寓所在地落户,则需要在该地区就读学校,同时学校需要为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在该地区有合法学习身份。
公寓能落户上学的要求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1、公寓是否符合落户条件:公寓是否具备落户的条件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判断,一般需要满足房屋面积、产权证明、合法使用证明等条件;
2、公寓是否在学生入学范围内:不同学校的入学范围不同,需要根据所在地区和学校的规定来判断是否在入学范围内;
3、学生是否具备落户条件: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学生需要具备相应的户籍、身份证明、学籍等条件才能够在当地落户上学;
4、公寓是否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为了能够办理学籍和落户手续,需要提供公寓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发票、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户籍管理政策可能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法律机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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