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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白江区落户毕业生补贴政策(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来源:成都号 2023.06.22 05:44:52 阅读:6次
2023年,成都的落户政策将进一步优化,为新移民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便利。这座城市以其宜居环境、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丰富的发展机遇吸引了众多人的关注。成都将成为新移民的梦想之地,让我们共同在这片热土上创造美好的未来。

成都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的,在职期间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人;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职期间享受3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职期间享受10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校期间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期间享受3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校期间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期间享受10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申请企业须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保险,且在申请时已经足额支付了实习生实习补贴。

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有哪些

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

各地补贴标准不一样,本文将以北京和厦门为例为您介绍。具体的可前往各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一、北京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

1.岗位补贴: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

2.社保补贴: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二、厦门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

1.本市毕业生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予以补贴:

2.非本市毕业生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以外来人员缴费标准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予以补贴。

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今年已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银行卡(或存折)、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证在户口所在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领)(以上证件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用人单位出具的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企业划型证明);

3.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1、备齐资料;

2、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

4、部门审核;

5、拨到申领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一、申请条件

1、2022—2023学年度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本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就业意愿并且有具体行动的毕业生。

3、推免生、应征入伍学生除外。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补助金额

就业补助标准以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考试费等费用作为参考,不是实报实销;本次就业补助不按人均下发,各学院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根据学生申报材料中体现的求职地点、实际花费等,按照200-1000元的补助标准酌情考虑。

三、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3月24日-3月30日)

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在“困难补助”版块,选择“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上传交通、住宿等相关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订单、准考证、录用通知等。

2、学院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补助金额(3月31日-4月2日)。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确定补助金额(4月3日-4月4日)。

4、公示3个工作日(4月6日-4月10日)。

5、发放就业补助(4月中旬)。

6、6月份还将进行第二批就业专项补助申报发放工作。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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