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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政策新房落户 成都买房落户

来源:成都号 2023.12.29 14:27:41 阅读:6次

成都买房入户政策是什么

相信大家都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很多人都会因为买房而背负许多债务。但即便如此,依然很多人会毫无顾虑的选择在大城市买房,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家中小孩上学的难题。那么,成都买房入户政策是什么呢?买房落户要注意什么呢?其实这两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无数人,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一、成都买房入户政策是什么?

必须购买大于九十平米以上的二手住房或者新房;必须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保。需要注意的是,买房入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入户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购房合同、房产证、入住居住证明、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二、买房落户要注意什么?

1、在办理落户手续的时候,首先房屋必须要两证齐全,这个一般要提前和开发商约定好。

2、必须认真的核实房产证中的记载,特别是对于房子的位置、面积、权利人姓名等重要的信息,如果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定,就要让开发商说明原因。

3、必须认真的核对“他项权利”中对于抵押事项的记载。

4、购房者必须拿出已经缴纳了税费的发票。

5、如果未成年子女也要落户的话,就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父母亲的结婚证等等。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成都买房入户政策是什么以及买房落户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与买房落户有关的内容,就可以继续锁定我们的网站,后续一定会为大家呈现出更多精彩又有趣的内容哦!

成都二手房限售政策

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此次政策的重点在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起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

3、符合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者,在2016年10月1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可以新购一套住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能再买1套。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是此次才成为限购对象,也就是说二手房是从3月24日之后计入,去年10月1日限购政策后,购买二手房的客户,仍然可继续新购一套。

一、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完善购房政策,加强赠与管理、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成都完善购房政策,具体调整如下: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对于社保及户籍的相关要求均未发生变化。本次《通知》中关于社保、户籍满12个月以上的要求,仅为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的要求,适用于报名人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但社保、户籍在项目所在区不满12个月的,将不再纳入第一顺位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具备我市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在项目所在区社保满12个月但落户不满12个月的,列入第2顺位;在项目所在区落户满12个月但社保不满12个月的,列入第3顺位。

三、成都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及复核的准确性、精准度。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报名登记异常的商品住房项目监管监测,会同相关部门严查开发企业及经纪服务机构恶意炒作、借名买房、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暂停网签备案系统、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成都买房落户

先说说买房的政策,成都市实施限购,一般可以细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户籍满足条件,在新都购房,要求户籍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并且户籍在大成都已经满24个月(例如,从都江堰市的户籍本身不满足新都的购房条件,但是将户籍从都江堰市迁移前面所说的区域,那么迁移过来之后,都江堰市的户籍时间是可以累计的,如果一个人本身是都江堰市的户籍,那么迁过来之后就不需要再等24个月,而是可以直接在新都区购房)。

第二种情况是工作单位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注册,由工作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当然在大成都范围内注册的公司工作、以及缴纳的社保也是可以累计的,例如一个人之前在彭州市注册的单位工作,单位也有在成都市范围内缴纳社保,那么后期更换工作到前面所说的区域,那么在彭州市的工作和缴纳社保时间也是可以累计的,成都市范围工作缴满满24个月社保,可以直接在当前工作的限购区域购房。

第三种情况就是户籍和社保相结合购房,户籍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只要户籍在这些即可,不考核时长),并且工作单位也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注册,工作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了12个月的社保,那么也是可以在新都区购房的。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在今年9月(2020年9月)成都市政府有颁布政策,要求出售不满5年的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例如,卖家现在在卖一套二手房,需要看卖家买到这套房子有没有满5年,没有满5年需要缴纳增值税,虽然增值税是针对卖家收取,但一般卖家会把这笔费用加到房价中,从而转嫁到买家的头上。如果卖家的房子已经满了5年,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再来说说落户,落户有很多种条件,例如积分落户(2020年有颁布新的积分落户政策,具体实施细则还版主)、学历落户、投靠落户、投资落户等,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看是否符合落户政策。

如果原户口是成都市以外的,在成都市有住房的,户口直接落到住房处;没有住房的,看配偶、亲属在成都市是否有住房,有住房的,落到配偶、亲属的住房处;配偶、亲属在成都也没有住房的,则可以选择落户到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后期自己有住房在迁移到自己的住房处。

如果原户口是成都市内(大成都范围以内)的独立户口,那么是无法落户到集体户口的,只能落户自己、配偶、亲属的住房处,如果没有住房,则无法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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