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落户手续: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购房落户手续。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手续。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手续。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购房落户手续。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购房落户手续。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购房落户手续。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购房落户手续。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购房落户手续。
9、填写《入户申请表》。
成都买了房子可以落户。具体如下: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9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成都买房落户办理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第七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成都集体户买了房该如何落户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成都集体户买房落户流程1、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3、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4、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二、成都单位集体户口买房子是否可以落户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集体户买了房该如何落户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集体户买了房该如何落户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分析: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4、入住证明;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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