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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落户户口迁出程序

来源:成都号 2024.01.12 13:11:39 阅读:7次

成都人才市场户口迁移问题!

把自己的户口迁回老家(绵阳)

1、首先需要迁入地(绵阳)当地的户籍机关开具《准迁证》,一般以工作调动、购房入户或婚迁等理由申请。只要你符合当地入户政策的条件,就可以开到(你只能是非农业户口,如果你想迁回成为原来的农业户口基本不可能)。户口和档案是分开的,如果你要把档案一起迁回绵阳,最简单的方法是需要在当地有工作,再到绵阳的人事局办理档案事宜,公安机关不管档案。

2、取得《准迁证》后,即可回成都办理户籍迁移。取得《户籍迁移证》,即成为“口袋户”,需要在迁移证上的期限之内,将户口落户在迁入地(绵阳)。

3、持《户籍迁移证》回绵阳落户,完成迁移。

由于你的户口现在是在成都人才市场,你的档案是否需要一起迁移,要咨询人才市场。现在的政策天天变,一切都要问了才知道。

成都集体户转个人户口流程

成都集体户转个人户口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首先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然后领取个人户口本即可。整个流程相对较为简单,但具体办理时需注意相关细节。

集体户转个人户口是指将原本多个人户共同使用的一个户口转为一人独立使用的户口。在成都,想要完成这个过程需要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的流程包括了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到派出所进行相关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等材料,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然后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最后领取个人户口本即可完成户口转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过程中,应该仔细查看相关申请材料的要求,特别是关于户口迁移的规定,确保材料齐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同时,如有任何疑问,应向专业人士咨询或咨询当地相关政策,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信息而影响到户口转移的进展。

集体户转个人户口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转移完成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变更手续,如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登记证等。此外,需要注意修改工作、学校、社保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同时,如有任何纠纷或不明确之处,及时向当地政府机构咨询或寻求建议。

成都集体户转个人户口虽然流程相对简单,但需要仔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应注意相关细节问题,确保整个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原居住地户口注销,落实新的户口:(一)迁出原居住地并在外工作或者学习的(四)其他特殊情况。

成都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成都户口迁入办理流程如下:

1、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2、现场办理;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3、注销原籍户口,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成都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户口准迁证需到入户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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