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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放宽条件
根据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从2018年起至2027年,未来10年,四川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需求,采取分层分类遴选方式,省层面重点支持100名左右杰出人才、1200名左右领军人才和100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示范带动各市(州)支持培养10000名左右各类高层次人才,形成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将正式施行“积分入户”的政策。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成都“1 2”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于日前制定完成。也就是说,从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将正式实施“积分入户”。
申请人如果要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当申请人满足申请条件后,可以通过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来进行积分累计。当积分达到100分时,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成都最新的落户政策公布,要求申请人需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在成都有连续两年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技术或创新需求,且人才和其配偶及子女可享受相应的服务保障。
近日,成都市最新的落户政策正式公布,该政策力图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成都发展。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成都的户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学历条件:申请人需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历需与当前从事的职业相符。二、社保/个税条件:申请人需在成都市有连续两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记录,且社保/个税缴纳金额需满足规定标准。三、技术或创新条件:申请人需符合成都市的技术或创新需求,其中技术条件包括高端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创新条件包括高端创业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四、其他条件:申请人需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此外,在获得成都的户籍后,人才及其配偶及子女可享受相应的服务保障,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如何申请成都户籍?具体申请流程还需等待成都市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但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相关的费用。有关成都落户政策的最新动态和具体申请流程,建议关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和公众号,或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律师事务所。
成都最新的落户政策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成都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福利。但同时也对申请人的资质和条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满足学历、社保/个税、技术或创新等条件,且需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积分落户成都新政策如下:
1、完成居住登记,在成都合法稳定居住,有成都市居住证;
2、在合法稳定就业,单位职工缴纳社保,个体工商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需要连续缴纳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连续缴纳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无任何犯罪记录(包括酒驾等情况也算);
4、居住证积分总分值达到年度落户要求(2023年度是140分)。
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积分受理。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宴大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册答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6、办理入户。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州祥慧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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