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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1号)
一、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的国内外人才(本人承诺),可以来津落户: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创业团队核心人才是指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占股30%以上的股东。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他人不得代办,办理落户准迁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保证合法有效、真实可靠、完整齐备。
扩展资料: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符合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落户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落之一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
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技能型人才落户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一、下列情形人员均不能办理引进人才落户:
1、退休人员;
2、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3、在津无就业的人员,截至提出落户申请之日,女已满50周岁,男已满60周岁的;
4、在津已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人员,截至提出落户申请之日,女已满55周岁,男已满60周岁的。
二、来津人才可选择以下落户地点:
1、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
2、所在单位集体户;
3、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4、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法律依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一条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一)学历型人才。包括: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五)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想要落户天津有三种方式:引进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三种落户方式。
一、人才引进落户
分为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一)、学历型人才
1、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获得九大类;
包括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
大专学历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普通中专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
2、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
3、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二、积分落户:
注: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三、投靠落户
(一)夫妻投靠落户
我市户籍人员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的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将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外省市户籍人员与我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人员死亡的,双方登记结婚满3年,外省市户籍人员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已故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二)子女投靠父母
1、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
2、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
3、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满足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三)父母投靠子女
自2021年11月份起,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成年子女均为京津冀常住户口(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出国定居人员除外)且至少一人为天津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津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落户时有可能会被驳回的情况:
科普:天津落户并没有说明最多驳回几次,只要不是违法违规的,多次驳回也没事,都可以再次申请。
1、上传资料模糊传错不清晰。这种第二次上传就可以。下载天津公安APP拍照上传。认真一点就好。
2、异地有社保,这种就是不了解政策,然后自己申报的,(异地社保要断交三个月以上,第四个月申请才可以)
3、异地有工作,这种就是虽然你断了社保,但是核查你异地离职单位,你是在职状态,这种也是不可以申请落户的。
4、频繁就业,在天津多次更换公司和更换社保缴纳单位,这种会被疑似骗取天津落户资质。进行驳回。所以在天津就业以后申请落户的,不要频繁换工作。
5、异地公务员,教师,国央企事业单位的,这种是不可以落户的,不符合天津人才引进政策。所以要注意自己是否属于这种情况。
6、劳动合同与就业信息不符合。这个就是字面意思。
7、社保挂靠和企业资质问题,这个就是企业存在违规或者黑名单了。这种企业是办理不了落户申请的。
天津落户大概就这么多问题和解决办法。只要你是合规合法,真实就业的,落户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造假是不符合落户条件和政策的。
前期准备工作有:断社保、断个税、劳动局减员、离职证明。断交三个月以上,这是前期的准备工作。本科以上学历落户分为俩种办理模式,一种是三无人才引进,一种是工作就业落户。在天津无工作,无社保,无住房的人员,可以按照三无人才引进调档案落户。异地是更不允许有的。然后调档案到天津人才市场,申请三无人才引进。
第二种工作就业落户,即在天津找一个合适的工作单位,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在天津有工作就可以申请落户。当然这种落户方式不允许外地有工作。其实天津人才引进目的很简单,是希望有能力的人,来到天津发展,就业,创造社会价值。同样提供高考落户的优势。实现双赢。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能采取挂靠社保,伪造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落户。这样是违规违法的。查到会被取消天津落户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天津学历型人才落户条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可以落户;
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落户;
3、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4、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5、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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