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新落户人员就业及社保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提示:而且如果买天府高新必须是买房所在区域的社保才行!
2、天府新区买房条件更加明确: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提示:天府新区户籍和24个月社保不是同时必备!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高新南区买房条件更加明确:跟天府新区一样,就是把天府新区换为高新南区。
4、住房限售时限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5、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买房有限制: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6、考察已有房子: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已拥有多套房家庭炒房动机,《通知》将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成都限购区域划分
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区购房。
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购房,具有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区购房。
法律主观:
新落户人员就业及社保要求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该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就可以在成都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法律客观:《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法律主观:
全国各地限购政策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以2018年为例,成都限购政策核心内容如下:
1、新落户人员就业及社保要求
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成都市新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2、天府新区买房条件更加明确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辖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辖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高新南区买房条件跟天府新区要求相同。
4、住房限售时限延长
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5、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买房有限制
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6、非限购区域买房要有户口或者社保的要求。
法律客观:《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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