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的情况下,婚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前往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户口登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人被视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个人被视为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内部和公共宿舍的人可以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有责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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