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符合条件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1.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或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
2. 凭就读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五联单(或下载后打印一式五份);
3. 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鉴章。
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入户再就业,不需要以上材料和手续,可直接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请入户。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1.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或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
2. 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
3. 将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
4. 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接收(聘用)单位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入户。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1.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或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
2. 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
3. 将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领取《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入户登记表》;
4. 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接收(聘用)单位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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