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在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2年以上,就可以申请落户。具体办理落户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本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的婚姻法律文书;
4、如有未成年子女一同迁移,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若是收养关系,则需要收养登记证明;
5、相关房产证明文件;
6、如果是迁至亲友的房产上,还需要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以及房产权利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以上是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时,需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进行户口注销。如果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然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而如果公民迁往边防地区,还需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