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拿到成都户口落户

问题答疑 2024-02-27 08:38:45 阅读(36) 评论(0)
怎么样拿到成都户口落户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的情况下,婚生婴儿出生后需在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办理落户所需材料包括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需要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否则孩子将成为黑户,只能落在集体户口,且需要单位同意。

落户流程有两种情况: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的户口簿、挂靠户主提供的书面保证书。办理时,当事双方需同时到场,前往派出所办理。

2、如果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情况办理户口登记,例如居住在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办理,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对于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