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门卫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职位
公益性岗位(门卫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适合男性;
2.年龄为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象州镇城镇户籍或象州县长住人口(如:有房产在象州);
4.现处于失业状态;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职业素养;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有较强的责任心,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前。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工作日现场报名。将《个人简历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送至象州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象州镇金象路104号)或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362296@163.com。
三、聘用程序
应聘者报名提交资料,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择优录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款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72-4362296。
附:个人简历表
中共象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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