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调整职业年金申报核定缴费流程及做好代征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事业单位、驻琼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用人单位:
为规范我省职业年金征缴工作,提高职业年金缴费收入的账实匹配质量,提升基金归集效率,切实保障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社保权益,根据我省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部署,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行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全省统一管理模式,同步启动职业年金经办管理优化工作,即由原各参保单位将职业年金保费分别缴入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开设的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的流程,调整为各参保单位将职业年金保费均统一缴入省级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简化参保单位的职业年金申报核定流程。现就职业年金申报核定缴费流程和代征协议签订事宜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在我省缴纳职业年金保费的参保单位。
二、核心调整内容
(一)优化申报核定流程。自2025年12月1日起,职业年金申报核定模式由“单位手动操作”调整为“系统自动处理”,具体变化如下:
(二)统一代征金融机构。全省各市县职业年金保费代征金融机构统一调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口国贸支行”)。因我省职业年金保费征收的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原已签订职业年金保费代扣协议(自动扣款)的所有参保单位(含省级参保单位)均需办理职业年金保费代扣协议的重新签署业务,才可确保本单位职工保费能准确缴入新的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原未签订职业年金保费代扣协议(自动扣款)的参保单位,原则上应签署保费代扣协议,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保费代扣协议业务的,可提供书面说明,选择人工主动缴款的方式缴纳保费。
三、代扣协议签署和保费缴纳流程
(一)代扣协议(自动扣款)签署流程
参保单位需与社保经办机构、工行海口国贸支行签订三方代扣协议,协议签署分“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
1.线上签署: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sbyb.hainan.gov.cn/),进入“信息维护”模块下的“银行代扣协议签订”界面,按系统提示完成操作。
线上签署流程请根据单位开户行信息为工商银行和非工商银行两种情形分别操作,详见《职业年金代扣协议签订操作流程(参保单位版)》(附件1)。
2.线下签署:无法线上办理的单位,可前往省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大厅领取《海南省省级职业年金征缴定期代收业务合同》。如扣款账户的开户银行为非工商银行,还需领取一份“《海南省省级职业年金征缴定期代收业务合同》信息维护回执单”,在合同盖好参保单位公章后,一并拿到开户行柜台办理定期借记业务,并要求开户行在“回执单”右下角盖行章或受理章。在开户行办理成功后,参保单位将合同和回执单再次送回社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协议签署手续;如扣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是工商银行,不需要到开户行办理定期借记业务,只需要将盖好单位公章的合同送回社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协议签署手续即可。
3.印章情况声明:
(1)《海南省省级职业年金征缴定期代收业务合同》用印落款处,乙方印章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职业年金专用章,丙方印章名称为:海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电子专用章。
(2)通过线上下载打印的《海南省省级职业年金征缴定期代收业务合同》,打印材料印章颜色可为黑色,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对其法律效益给予认可。
温馨提醒:若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也需按上述对应情形,重新办理代扣协议签署手续。
(二)保费缴纳流程
1.自动扣款缴费。已签订职业年金保费代扣协议的参保单位,职业年金保费代征金融机构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推送的征收数据实现自动扣缴,无需参保单位办理人工缴费。
2.人工主动缴费。未签署代扣协议的参保单位需人工办理主动缴存职业年金保费。参保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其中一种途径发起主动缴费,否则无法入账。具体流程如下(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
(1)个人移动端途径(仅限从个人银行账户付款)
①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进入“海南省职业年金主动缴费项目。
②输入“征集流水号”,点击查询;
③核实缴款信息,点击付款;
④选择支付方式(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输入支付密码,完成支付。
(2)电脑PC端途径(支持已开通电子银行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单位银行账户)
①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sbyb.hainan.gov.cn/)选择“职业年金缴款”模块;
②进入工银E缴费平台,首次切换“海南”地区,搜索“职业年金”找到“海南省职业年金主动缴费项目”;
③输入“征集流水号”,点击查询;
④核实缴款信息,点击支付;
⑤选择“个人支付”或者“对公支付”;
⑥支付方式:
个人支付:选择支付方式(支持银行卡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支付。2025年12月将新增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功能。
对公支付:选择付款银行,输入银行账户,插入银行u盾,输入密码,完成支付。
(3)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或银行柜台途径(主要适用于未开通电子银行的单位)
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或者前往账户的开户行柜台办理转账业务,在办理转账时,“摘要”或“备注”栏必须按照该格式填写:#征集流水号:****#。例如征集流水号为:202512345678910101010,“摘要”或“备注”栏必须输入:#征集流水号:202512345678910101010#。
收款账户名称: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省省级职业年
金基金归集财产
收款账号:2201028129200461331
收款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营业室
收款开户银行行号:102641002102
四、工作要求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单位即可办理银行代扣协议签署业务。为确保此次系统流程调整后不影响职工待遇,请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5年11月24日前完成三方代扣协议的签订,以及职工11月的正常缴费和所有欠费的补缴工作(注:2025年11月25日起,社保系统将进行封账,届时将无法缴费),从而保障自2025年12月1日起职业年金代扣代缴业务顺利启动。
(二)自2025年12月1日起,请各参保单位于每月20日前完成其他险种的社保费缴纳,否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不及时,会影响社保系统不能及时获取税务部门共享的到账数据,导致无法及时自动生成职业年金缴费数据,造成职工权益受损。因迟缴、漏缴引发后续待遇问题的,责任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三)自2025年12月1日起,职业年金核定缴费数据发送至银行后,对于已签订批扣协议的单位,银行会在一个自然月内进行循环扣款,直至批扣成功并传输到账数据。若因账户余额不足、缴费账户信息不匹配等原因导致批扣失败,银行月底会反馈扣款失败信息,次月经办机构方可重新发起回退数据,并再次向银行发送数据,各参保单位应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保障扣款成功。
(四)自2025年12月1日起,系统自动获取税务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到账人数和缴费基数,并以此作为职业年金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若在税务部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或出现逾期缴纳保费的情况,单位无需再次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职业年金补差或补收业务申请,待缴费到账后系统会自动同步核定职业年金的补差或补收缴费数据并推送代征银行。若税务系统中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到账数据,参保单位则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业务。
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流程调整工作,充分认识签订代扣协议对于提高征缴效率的重要性,指定专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作能顺利开展,保障职工社保权益。各参保单位在签订三方协议过程中,社保业务请咨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银行业务请咨询省内各级工商银行,联系电话详见《各级经办机构对应工商银行联系人通讯录》(附件2)。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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