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服务价格调整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琼医保〔2025〕198号)要求,作为医保定点单位,我院自2025年11月20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本次调整覆盖常见的门诊挂号、急诊、床位费等项目,现就核心变化梳理如下,以便您了解:
一、部分项目收费标准下调
多人间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原不同人数间收费有差异,调整后统一为24元/日(无独立卫生间减收10元,无空调减收5元)。
新生儿暖箱费
·调整后为90元/日(不与床位费同时收取)。
心肺复苏术
·原价格:367元/次,调整后:300元/次。
院内会诊费
·主治医师:原价格:33元/次,调整后:30元/学科·次。
·其他资质医师会诊费保持不变。

二、门诊、急诊及住院诊查费标准调整
门诊诊查费(挂号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统一调整为16元/次。
·知名专家诊查费:统一调整为66元/次。
·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专家门诊诊查费保持不变。
急诊诊查费
·急诊诊查费:统一调整为23元/次(取消在不同级别医师相应诊查费上加收)。
住院诊查费
·住院诊查费:24元/日(取消国优、省优专家、主任、副主任医师诊查费加收)。
三、抢救费、会诊费按新规执行
抢救费
·院内抢救费(单临床学科):130元/日。
·院内抢救费(两个及以上临床学科):260元/日。
会诊费
·院内会诊:主治医师会诊费调整为30元/学科·次,其他资质医师会诊费保持不变。
·院外会诊:按新规范执行基础收费60元/学科·次+上门服务费,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分别再加收30元、60元/学科·次。
·远程会诊、上门服务费:调整为市场调节价,备案后将另行公示具体标准。
四、新增4项便民医疗服务
护理门诊服务:8元/次
·由主管护师及以上护理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护理服务,包含护理咨询、护理查体评估,制定护理方案的护理服务。
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12元/日
·由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医师住院巡诊,协同制定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并进行用药监护和用药安全指导的药学服务。
多学科诊疗服务(两个学科):220元/次
·在门诊及住院期间,针对疑难复杂疾病,由两个及以上相关临床学科专家联合诊疗的医疗服务。
·每增加一个学科专家加收50元,最高收费不超过420元/次。
安宁疗护服务:250元/日
·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
五、部分收费项目废止
·废止陪人床、空调降温费、体检费、围产保健访视、健康咨询、健康档案建立费等项目。
▶温馨提示
本次价格调整自2025年11月20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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