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贸促会(国际商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贸促会(国际商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福建省贸促会(国际商会)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酒驾、醉驾处罚的,受过其他刑事处罚的;
2.因涉及案件或违规违纪问题尚在调查阶段,未得出结论的;
3.因个人存在违规违纪情形,被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 查看相关公告并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以下材料并按照顺序排列成一份PDF文件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1.个人简历表1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如报名者入围面试环节,需在面试时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验原件,交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聘用单位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和面试时的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面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超过1:15,将启动笔试环节。
(五)聘用
1.签订合同。经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至少签订一年)。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月)、岗位津贴(月)、工龄津贴(月)、学历津贴(月)等5个部分构成;工作满1年,年底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年终奖(工作不满1年,不予发放)。另有伙食补助、工会福利。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考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独自承担。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3.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福建省贸促会(国际商会)解释。
5.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139号屏东大厦12楼,联系电话:林先生,0591-87827589,请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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