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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未满两年可以买卖吗?

来源:成都号 2021.07.16 21:15:20 阅读:18次

  导语简介【成都落户通】小编整理关于“成都二手房未满两年可以买卖吗?-成都二手房问答”的购房问答,成都购房资格代办就找成都落户通,成都二手房未满两年可以买卖吗?-成都二手房问答的正文如下:

  根据物权法,开发商建好房子之后出售的房屋,属于一手商品房,一手商品房的交易,需要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后再次进行交易,就属于二手房买卖。那么,二手房如果没满两年,能进行买卖吗?成都成都落户通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二手房没人住满两年的,如果是普通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是可以交易的,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交易会受到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二手房没人住满两年的,如果是普通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是可以交易的,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交易会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是“成都二手房未满两年可以买卖吗?-成都二手房问答”的问题回答,想在成都买房无资格就找成都落户通,更多成都二手房,成都购房政策问答,关注成都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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