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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买卖能否用公积金贷款?

来源:成都号 2021.07.16 21:58:14 阅读:23次

  导语简介【成都落户通】小编整理关于“成都二手房买卖能否用公积金贷款?-成都二手房问答”的购房问答,成都购房资格代办就找成都落户通,成都二手房买卖能否用公积金贷款?-成都二手房问答的正文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而且除了购买社会保险外,还需要购买住房公积金,那么二手房买卖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下面由成都智源通小编为你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综上所述是“成都二手房买卖能否用公积金贷款?-成都二手房问答”的问题回答,想在成都买房无资格就找成都落户通,更多成都二手房,成都购房政策问答,关注成都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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