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燃放时间

2026年2月16日至18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共3天时间;
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区域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限内,以下指定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一)海城街道埭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对面公园;
(二)状元街道瓯江路江宸馨园小区北面堤坝平台;
(三)瑶溪街道中兴路(致富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往西100米)。
除上述指定区域外,龙湾区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拓展内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易燃物的种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及C级架子类烟花爆竹;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孔明灯、钢丝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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