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一起拿吗?是有【成都落户通】 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女员工怀孕了要休产假,但是关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么样的,特别是准妈妈们产假期间,还会发工资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能同时拿吗?接下来就来了解【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 ≠ 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之间并不能划等号,它们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这部分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产假工资
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给发的工资,这部分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两者可以同时领取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其实是在产假期间女职工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如果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发放,就叫生育津贴;
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发放,就叫产假工资。
所以,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不可兼得,不能同时拿两份。
生育津贴高于或低于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现在许多地方都是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如果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高于本人工资待遇的,按本人生育生活津贴执行;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待遇的,单位应该补足其工资待遇的差额部分。
怎么正确领取生育津贴
首先:想要领取生育津贴要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
企业有缴纳生育保险,员工满足条件,才可以申领生育津贴。一般来说,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超过生育津贴发放的产假工资,由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员工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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