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才落户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符合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6、入户人员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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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才落户
成都研究生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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