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旅行:
消费券操作手册
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日10:00:00-2026年3月31日 23:59:59。具体领券时间为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29日。消费券领取之日起3天内有效。
参与方式:
活动期间,已实名认证的飞猪会员(以下简称“会员”)登录飞猪平台,进入“粤享暖冬 乐游东莞”活动页面,根据活动页面提示有机会领取1张旅游景区消费券、1张住宿消费券。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领取方式:
方法一: 活动期间公众通过飞猪旅行(飞猪旅行APP、飞猪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端小程序、淘宝端小程序)等平台渠道,首页搜索“东莞文旅券”进入线上发券会场参与活动,领取消费券后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指定商品,即可享受文旅消费惠民补贴。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3日内有效。
方法二:活动期间,公众通过飞猪旅行APP,点击政府补贴频道,进入“东莞文旅券”专题页面参与活动,领取消费券后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指定商品,即可享受文旅消费惠民补贴。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3日内有效。
优惠券使用须知
(一)旅游景区消费券
1、使用有效期:
自领取之日起3天内有效,逾期自动作废。
2、使用规则
(1)使用范围:通过“飞猪旅行APP”“飞猪旅行淘宝小程序”“飞猪旅行支付宝小程序”“飞猪旅行微信小程序”购买带有“东莞文旅券”标识的A级景区门票、酒景套餐商品可用(具体以下单页显示可用优惠为准),且A级景区门票商品的出行时间、酒景套餐商品的入住时间需在2026年3月31日(含)之前。
(2)优惠规则:使用本券可享下单金额(指每次“提交订单”时符合本券使用条件的商品总金额,具体以系统判断为准)对应的固定满减金额优惠,用户可享其中一档优惠,具体满减规则如下: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
(3)优惠叠加规则:本券可与商家优惠、平台优惠叠加使用,各项优惠中优先扣除商家优惠、平台优惠,再扣除本政府券优惠,但不可叠加同类型政府满减优惠。会员订单叠加使用多项优惠时,具体的优惠金额以各项优惠的使用条件为准(多项优惠叠加后,若实付金额小于等于本次活动优惠面额时,本优惠无法使用)。
(4)使用限制:每次“提交订单”只能使用一张本券。
3、退还规则
(1)超时未付款订单关闭,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会退还,已过有效期不退还。
(2)如订单或跨店铺付款订单全额退款,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会退还,已过有效期不退还;部分退款或跨店铺付款订单中部分订单退款,优惠券不退还。
(二)住宿消费券
1、使用有效期:
自领取之日起3天内有效,逾期自动作废。
2、使用规则
(1)使用范围:通过“飞猪旅行APP”“飞猪旅行淘宝小程序”“飞猪旅行支付宝小程序”“飞猪旅行微信小程序”购买指定带有“东莞文旅券”标识的酒店商品可用(具体以下单页显示可用优惠为准),且商品的离店时间需在2026年4月1日(含)之前。
(2)优惠规则:使用本券可享下单金额(指每次“提交订单”时符合本券使用条件的商品的总金额,具体以系统判断为准)对应的固定满减金额优惠,用户可享其中一档优惠,具体满减规则如下:为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
(3)本券可与商家优惠、平台优惠叠加使用,各项优惠中优先扣除商家优惠、平台优惠、再扣除本政府券优惠。会员订单叠加使用多项优惠时,具体的优惠金额以各项优惠的使用条件为准(多项优惠叠加后,若实付金额小于等于本次活动优惠面额时,本优惠无法使用)。
(4)使用限制:每次“提交订单”只能使用一次张本券。
3、退还规则
(1)信用住订单:如成功取消,券仍在有效期内会退还,已过有效期不退还,信用住订单扣款失败,若会员未在发起结账后的72小时内完成消费金额的支付,则不再享受此优惠。
(2)非信用住订单:
①超时未付款订单关闭,券仍在有效期内会退还,已过有效期不退;
②已支付的订单,订单成功取消全额退款且券仍在有效期内会退还;其他情形(如已过有效期、订单部分退款等)券均不退还。
消费券发放规则
1、活动期间,同一用户最多可使用1张旅游景区消费券、1张住宿消费券。活动期间若用户领取该优惠券后且未使用,则有机会在优惠券失效后重复领取;若用户领取该优惠券后已使用、或是未使用且活动失效,则不可重复领取。
2、用户通过本次活动获得的优惠券,将在24小时内发送到会员对应的账户中,可通过飞猪客户端-我的-红包卡券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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