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关于支持大学生群体留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保障,着力缓解大学生群体住房压力,我市决定采取发放“购房补贴+消费券”、持续加大金融信贷及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等举措,帮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群体通过市场渠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一、发放购房补贴和消费券政策
(一)支持对象。
凡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已享受《兰州市大学生留兰倍增计划房票补贴实施细则》中房票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二)补贴范围。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我市主城四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类住宅公寓),给予购房补贴和消费券。购房补贴额度共计5000万元,消费券额度共计500万元,额度用完或活动时间到期结束。
(三)补贴标准。
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类住宅公寓),购房补贴标准为300元/m,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在高坪地区(包括青白石片区、彭家坪片区、福源新城片区及九州片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类住宅公寓),每套再发放消费券5000元。

二、金融信贷支持政策
针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兰州银行和兴业银行兰州分行分别推出“青年安居贷”和“兴业安居贷”专项购房贷款产品,提供低首付、低利率、低月供及灵活还款方式等金融支持。兰州银行提供低首付(最低15%)、低利率(LPR一50BP)住房优惠支持。兴业银行兰州分行采取“前3年只还利息,剩余年限以按揭贷款方式还款”,贷款期限最长30年,提前还款无违约金,有效缓解购房者还款初期的月供压力。两家银行同步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购房配套提供装修贷款支持,用于房屋装修和品质升级。金融机构针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的金融信贷支持政策以金融机构实际推出的金融产品为准。
三、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一)在我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大学生群体,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受缴存余额及时间系数计算公式的限制,最高可贷70万元(已婚家庭为90万元)。
(二)允许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其缴存余额与收入可合并计算可贷额度。同时,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同时提取购房人本人和配偶以及购房人的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三)扩大公积金部分贷款业务可申请主体范围,将“商转公”贷款、“商转组合贷”贷款、组合贷款的可申请主体范围扩大至全国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人(即在外地缴纳公积金也可在兰州购房时使用)。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