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6年1月30日发布《关于在坪山区部分道路对大型货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在坪山区部分道路对大货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坪山区站前路东行方向(和乐路至坪兰路)。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四、大型货车除应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深公交(通)〔2025〕317号)的要求。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1月24日施行。
2025至2026年深圳货车限行规定(大型货车+小型货车+低速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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