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自主招生考试(专科自招)
一、招生学校
2026年专科自招共有36所试点院校参加,名单如下:
二、考试时间
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8:30
各项测试统一定于3月21日(星期六)8:30开始。测试均须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试题命制和印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规定进行。
三、考试地点
各招生学校(具体详见招生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可通过上海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四、录取办法
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办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方式,以及两者分值比例,均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试点院校依据总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等级为准,成绩折算方法依据《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1〕7号)规定实施。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或校考,满分200分,具体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其中一项,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试点院校依据总分,参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等,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其中:
(1)普通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2)艺体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同上,录取时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分值比例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试点院校依据总分,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对我市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按照录取办法第2项相同的方式选拔,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5.退役军人的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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